混凝土质量检验与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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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质量检验与评定
1混凝土组成材料
1水:标准JGJ63-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混凝土拌和用水宜用饮用水,当用其它水源时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的规定。混凝土养护用水宜与搅拌用水采用同一水源。搅拌与养护均不得应用海水。
2水泥:
国家现行有关的水泥标准
GB175-9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92《矿渣、火山灰质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JG416-91《快硬高强铝酸盐水泥》
GB200-98《中热硅酸盐水泥、低温矿渣硅酸盐水泥》
GB199-90《快硬硅酸盐水泥》
GB12958-91《复合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按厂别、品种、批号、标号提供出厂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水泥牌号、厂标、品种、标号、出厂日期、批号、合格证编号、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等检验数据及检验结论。
施工现场取样复验按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每200吨为一批,不足200吨亦按一批计。
当水泥无出厂合格证或内容不完善、出厂日期超出3个月(快硬性水泥1个月)、发生受潮结块等异常现象、进口水泥以及设计有特殊要求等情况时,应进行复试。
复试样品应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0kg。复试项目应齐全,至少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3砂子:标准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砂子应按产地、种类分批进行复试,对同一产地每400m3作为一个取样批次,不满时亦按一批取样。每批砂样应隔一定距离,于不同深度的五个以上部位采取,各部位数量应大致相等,总数20~30kg。
砂子中的含泥量以重量百分率测定。高于或等于C30或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中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3%,低于C30的混凝土中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5%。
4碎石:标准JGJ53-92《普通混凝土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石子应按产地、种类分批进行复试,对同一产地每400m3作为一个取样批次,不满时亦按一批取样。每批试样应隔一定距离,于不同深度的五个以上部位采取,各部位数量应大致相等,总数40~80kg。
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对于混凝土实心板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50mm.
碎石中的含泥量以重量百分率测定。高于或等于C30或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中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3%,低于C30的混凝土中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5%。
5粉煤灰:
国家现行有关粉煤灰的标准
GB1599-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J164-9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粉煤灰应按连续供应200吨,不足200吨亦按一批进行检验。每批粉煤灰应有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包括厂名、编号、等级、批号、出厂日期、数量及质量检验结果。每批检验项目应包括细度和烧失量,且每月应测定一次需水量比,每季度测定一次三氧化硫含量
6外加剂
国家现行有关混凝土外加剂的标准
GBJ119-8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JC475-92《混凝土防冻剂标准》
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施工及气候条件、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料及配合比等因素经试验确定。
7用于搅拌混凝土时各种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水泥、掺和材料±2%
粗细骨料±3%
水、外加剂溶液±2%
搅拌站检查
2.1砂石含水量测定每班至少一次,雨后应增加测定。
2.2塌落度测定每班不得少于两次
2.3在每一工作班内,当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响有变动时,应及时检查。
2.4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
2.5试块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应随时检查。
3.现场检查
1现场混凝土质量检查标准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82-85《混凝土抗渗、抗折试件留置、制作、养护及其强度检验评定》
GBJ301-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50204-92《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81-8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3.2钢筋,模板,预埋件,预留孔、洞,预埋螺栓等应符合有关要求
3.3混凝土浇筑、振捣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3.4混凝土表面无水泥浆,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蜂窝缺陷,对于梁柱上一处不大于200cm2,累计不大于400cm2;对于基础、墙、板上一处不大于400cm2,累计不大于800cm2.
3.5不应有孔洞、露筋、缝隙夹渣等缺陷,预留孔洞应清理通畅。
允许偏差
4.1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轴线位置 基础 15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间 ≤5m 8 >5m 10 全高 H/1000且≤30 标高 层高 ±10 全高 ±30 截面尺寸 表面平整(2m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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