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剖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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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积极响应集团公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号召,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员工出差原则:公务出差,定任务、定地点、定时间,完成任务按时返回,不得绕行。出差期间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宴请、游览和与工作无关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出差包括省内跨地市、地市内跨县、县内跨乡镇及省外公务出差;以及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各类培训和工作借调、交流等出差。本细则特指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公务差旅活动,因公出国有关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杂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各职级标准凭有效票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改签费或退票费凭有效票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或凭有效票据报销。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移动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所属各市分公司、山西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出差审批
第七条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八条 员工出差应在OA办公系统发起“员工出差审批单”,审批权限如下:
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一般员工出差时,由部门(中心)正职审批;省公司各部门(中心)正职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省公司总经理审批;省公司各部门(中心)副职出差,由各部门(中心)正职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各市分公司一般员工省内出差时,由部门(中心)正职审批;各市分公司一般员工省外出差时,由部门(中心)正职审批后报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各市分公司部门(中心)正职出差时,由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各市分公司部门(中心)副职出差时,由部门(中心)正职审批后报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各市分公司副职省内出差,由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各市分公司副职省外出差,由各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各市分公司正职出差,由省公司总经理审批。
对于经上述出差审批权限领导审批并做出相应人员安排的培训通知、会议通知等公文或工单,可视同出差审批,不再另行提交出差申请。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 各职级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限额标准 出差地区
岗位职务 住宿限额标准(元/人/天)
省外 省内 县级(含)以上城市 县内乡镇 公司领导 500 500 450 二级经理及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350
350
300 三级经理及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310
310
260 其余人员
310 310 150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原则上应入住公司协议酒店,住单间或标准间,出差地没有协议酒店的,应按照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结余部分不予补发。
第四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十二条 往返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
标准
岗位职务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飞机
其它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
公司领导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级经理及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三级经理及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三条 乘坐火车,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的(夜间十时至次日晨七时),或白天连续乘车时间超过7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坐全列软席列车,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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