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151225地下储气井现场制造监督检验作业指导书发布实施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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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TJ/ZYCY30-2015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测检测院
质量体系文件
地下储气井现场制造监督检验
作业指导书
[承压类 法定]
文件编号:GZTJ/ZYCY30-2015-1/0
版 本 号: 第1版
控制状况:□受控 □非受控
编 制: 聂印
审 核: 姜浩
审 批: 袁浩
分发号: 持有人:
2015年8月28日发布 2015年9月1日实施
目 录
1 目的 3
3 编制依据 3
4 检验性质 3
5 职责 3
6 程序、方法、内容和要求 4
7 监检记录及证书 9
8 例外情况的处理方法 10
9 相关文件及记录 10
附件1 GZTJ/JLJS-YRQ028-2015地下储气井现场制造监督检验记录 11
附录2 GZTJ/JLJS-YRQ017-2014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压力容器) 18
附件3 GZTJ/JLJS-YRQ022-201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 19
附件4 GZTJ/JLJS-YRQ023-201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20
附件5 GZTJ/JLJS-210-2015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确认表 21
地下储气井现场制造监督检验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规范地下储气井现场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明确监督检验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地下储气井现场制造监督检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地下储气井(以下简称“储气井”)现场制造的监督检验。
3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作业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主要依据如下: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GB 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3.7 SY/T6535-2002《高压气地下储气井》
3.8《质检总局关于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42号)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出具。结果经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设计变更(含材料代用)手续
审查储气井制造单位提供的制造资质是否满足A1级的要求,并且在有效期内。
6.5.2.3工艺文件审查
6.5.2.3.1在储气井现场制造前,监检员审查受检单位提交的井筒组装工艺其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
6.5.2.3.2当采用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泄漏试验方法等新工艺时,新工艺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评审及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2.3.3监检员完成相关工艺文件审查后,在监检记录中记录已审查的工艺文件编号(当无文件编号时记录工艺文件名称)。
6.5.2.4质量计划审查
6.5.2.4.1 在储气井现场制造前,监检员应审查受检单位提交的质量计划其批准手续是否符合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下列内容是否列入质量计划:
(1)井筒等主要受压元件的原材料验收;
(2)密封脂、固井水泥或其他防腐材料等原材料的验收;
(3)地域和地层的地质信息的确认;
(4)钻井质量的检验;
(5)井筒组装质量的检验;
(6)固井质量检测和评价;
(7)耐压试验要求;
(8)气密性试验要求。
6.5.2.4.2 监检员完成质量计划审查后,根据TSG R7004《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在质量计划中明确监检项目并且签字(章)确认。
6.5.2.5材料及零部件的验收(C/B类)装(C/B类)
价(C类)
一份报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其中一份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铭牌液压□气压□气液混合”;
7.1.4监检类别填写:监检项目设为C/B类时,监检员可以选择C类,当规定需进行现场检查时,监检员此时应当选择B类,如:“C□B”或“□CB”;
7.1.5监检结论:根据监督检验要求,审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监督检验要求,并在监检验结论栏选择相应的结论,对于需要整改后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出具相应的《监检联络单》或《意见通知书》,且应选择“整改后符合”,如:“符合□整改后符合□无此项”或“□符合整改后符合□无此项”
7.1.6工作见证及记录:应在此栏填写监检项目对应的工作见证及记录,有记录或报告编号的应填写编号,无编号的应填写见证资料名称,当此栏不够填写工作见证及记录时,可另加附页;
7.1.7当储气井没有的监检项目时,应在监检结论栏选择 “无此项”,如:“□符合□整改后符合无此项,且在没有的监检项目栏划“/”;
7.1.8监检记录编号与监检证书编号一致;
7.2资料归档
每台储气井监检工作结束后,应将监检证书、监检原始记录、监检员签字确认的质量计划复印件、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耐压试验报告、监检联络单和监检意见通知书(有问题时)及时归档。
8 例外情况的处理方法
监检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本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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