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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任务5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任务5参考答案
案例一:
案情介绍: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被告:某市煤矿技
工学校。刘某、王某、张某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
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刘某
和马某在5月2日的电子技术和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
行为。2006年5月3日,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技
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决定,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刘某等四人
不服,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
恢复四人的学籍。在法庭审理中,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的开
除学籍的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且处理决
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被
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的决定属于学校的内
部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的起诉。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
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
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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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什么是行政主体?
答题要点: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答题要点:
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为某市煤矿技工学校享有行政权力,能以
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3.分析本案,你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
答题要点:
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依据《技工学
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案原告的违纪情节并未
达到严重或屡教不改,学校对其开出学籍的处分过重,再者,考虑本
案原告是未成年人,应该给其一次改过的机会,不应轻易剥夺其受教
育权。
案例二:
案情介绍: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
济的实施规划》,以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
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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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
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事先未征
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
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
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