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水资源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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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水资源管理 第一节 水资源管理概述 一、水资源管理的概念 水资源管理(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是指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调度等方面的实施,达到水资源开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系统保护相互协调的目标。 二、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基础 由于水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不可一日或缺,因此,自古以来在许多国家或部落中就有不成文的习惯或乡规民约来处理水事关系,随社会的向前发展和水事纠纷逐渐增多,在不少国家也较早出现了成文的有关水的法规。 我国水法历史悠久,最早反映水资源管理思想的成文法律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随着历史的不断进步,水法也在不断地进步,1988年水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水法律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针对形势的变化和一些新问题的出现,我国对1988年《水法》进行了修订。新《水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水法律管理正在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1、我国水法律体系介绍 ⑴ 基本法 由于1988年颁布的水法中存在着局限性,2002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内容极其丰富,是制定其他有关水的专项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 ⑵ 有关水的专项法律 除了基本法外,针对我国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洪水灾害防治等,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 ⑶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由国务院制定的与水有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达20多件,内容涉及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污染防治、水量调度分配、防汛、水利经济、流域规划等众多方面。 ⑷由水利部制定的相关部门行政规章 水利部出台的相关行政规章主要涉及到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理、河道管理、水文、移民、水利经济方面。 ⑸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水资源法律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地展开。目前,我国已颁布很多件与水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⑹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相关法律解释 这是指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对以上各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做出的说明性文字,或是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释、答复,大多与程序、权限、数量等问题相关。 ⑺其他部门法中与水相关的法律规范 由于水资源问题涉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综合性,除了以上直接与水有关的综合性法律、单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外,其它部门的一些法律也适用于水法律管理。 2、我国主要水法律、条例和技术规范 1979年9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修订) 1983年9月14日 GB3838-8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年修订) 1983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 1984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96年修订)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 2007年1月26日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06年修订,2007年1月26日发布) 3、我国水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水法》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三、水资源管理的内容 水资源管理内容涉及范围广,主要包括: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觉悟和参与意识 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措施 制定水资源管理政策 水资源统一管理 实时进行水量分配与调度 四、水资源管理的原则 坚持依法治水的原则 坚持水是国家资源的原则 坚持整体考虑和系统管理的原则 坚持用水价进行经济管理的原则 五、国外水资源管理的经验 总体上,水资源管理体制主要有两种模式:集中管理模式和分散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是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或由国家指定某一机构对水资源实行归口管理。 分散管理是由国家各有关部门按分工职责对水资源分别进行有关业务的管理,或者将水资源管理权交给地方当局执行,国家只负责制定有关法令和政策。 1、美国水资源管理体制 美国水资源管理机构分为联邦政府机构、州政府机构和地方(县、市)政府机构三级。 目前在水资源管理上实行以州为基本单位的管理体制。由于美国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水法,以各州自行立法与州际协议为基本管理规则,州际间水资源开发利用矛盾则由联邦政府有关机构(如垦务局、陆军工程兵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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