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奖罚办法35.00K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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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奖罚办法
股份公司对各项目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的奖罚主要分为:检查考核、管理评价、质量安全事故奖罚、工程验收奖罚;奖罚的方式为:奖金考核、人员晋级、人员任免、通报表扬(批评)。根据项目检查出现的情况,针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奖罚。
1、检查考核
依据《项目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和例行检查,定期检查每次检查完后,进行考核打分;例行检查提出整改通知,并对上次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例行检查整改通知不打分,但复查情况在本季度考核中体现。
季度考核分数:根据股份公司对项目本季度检查考核、管理评价等综合得出。
年度考核分数:根据季度分数平均得出,即年度分数=本年度各季度检查分数汇总/本年度检查考核次数
2、管理评价
股份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质量监管部针对各项目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性质,分别出具整改通知书、管理警告、管理通报。
2.1整改通知书出具原则及要求:
针对检查出现的一般性质量问题(质量通病),由股份公司出县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一般要求7天回复,且整改完毕。
2.2管理警告出具原则及要求:
2.2.1项目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可能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
隐患;
2.2.2项目质量安全实体管理存在严重违反规范规程、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违反设计及合同规定的;
2.2.3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违反股份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违反股份公司工程质量规定要求;
2.2.4项目质量安全实体管理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股份公司质量监管部可同时发出局部暂停施工令,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
2.2.5检查考核,得分值低于75分的。
2.3管理通报出具原则及要求:
2.3.1受到管理警告,没有按期进行纠正的;
2.3.2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引起股份公司损失;
2.3.3由于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群体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3.4由于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对万达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
3、质量安全事故奖罚、工程验收奖罚
项目公司如发生如下四级质量事故,均扣发项目公司直接责任人、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和总经理的奖金。
3.1质量事故的分级
对质量事故采用按人员伤亡或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分为四类,其分类如下:
3.1.1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1)由于项目公司直接责任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导致人员死亡。
2)白于项目公司直接责任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含)以上。
3)发生质量事故或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给股份公司品牌、声誉造成特别恶劣影响。
3.1.2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由于项目公司直接责任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含)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
2)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3)发生质量事故或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给股份公司品牌、声誉造成恶劣
影响。
3.1.3较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质量事故
1)由于项目公司直接责任原因发生现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较大质量缺陷的。
3)发生质量事故或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给股份公司品牌、声誉造成影响。
3.1.4 -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由于项目公司直接责任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0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质量缺陷。
3.2发生质量事故罚则
当发生上述四类质量事故时,罚则如下:
3.2.1若项目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则:
1)取消总经理当年度奖金。
2)取消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直接责任人当年度奖金(若涉及到设计问
题,则取消设计副总、设计部经理、设计专业直接责任人当年度奖金;若涉及到招投标问题,则取消成本副总、成本部经理、成本直接责任人当年度奖金)。
3)扣发整个团队当年度奖金额度的30%。
4)在股份公司范围内对项目公司子以通报,取消项目公司当年度先进评选资格。
5)对于主要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视情节予以通报、降
级、降职、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2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
1)扣发总经理当年度奖金额度的50%。
2)扣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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