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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技能”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建筑装饰技能
二、竞赛目的
在全面精装修政策的推动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养为核心,引导中等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尤其是重视实践教学的改革,促进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中职人才的培养。
以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建筑装饰施工技能操作为本赛项的核心,使参赛选手更好地掌握当代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两项基本技能,即计算机应用和实际操作,促使参赛选手具备一定的现场施工管理和团队协作能力,提升参赛选手职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通过竞赛促进企业和学校之间的交流,加强“校企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
三、竞赛内容
本竞赛项目包括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建筑装饰施工技能操作两个环节。
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竞赛环节由2名参赛选手独立完成规定任务,参赛选手根据给定比赛任务,按照国家制图标准要求,在比赛现场提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中完成指定建筑装饰施工图的绘制任务。
建筑装饰施工技能操作环节由2名参赛选手组成的代表队共同完成规定任务,参赛选手按照建筑装饰施工工艺要求及装饰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借助轻型装饰施工机具,团队协作完成房屋室内墙面瓷砖镶贴和轻钢龙骨隔纸面石膏板隔墙工程等实际操作任务。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竞赛。
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且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2支,每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五、竞赛流程
1.本次竞赛为1天,,具体时间安排见表1。
表1 竞赛时间安排
日期
竞赛内容
时间
内容
竞赛当天
建筑装饰施工技能操作
8:00-8:30
抽签、检录入场
8:30-12:30
正式比赛
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
14:00-14:30
抽签、检录入场
14:30-16:30
正式比赛
六、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报名
1.同一学校参赛队不超过2支。
3.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且不得跨校组队,每队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任教师。
4.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本赛项,不限性别,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7年9月1日为准)。
(二)正式比赛
1.各参赛队统一听从裁判发布竞赛开始指令后正式开始竞赛,合理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完成竞赛任务。
2.“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竞赛环节为2小时,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赛场,开赛30分钟后方可提交竞赛结果。“建筑装饰施工技能操作”竞赛环节时间为4小时,以现场各工位能观看到的时钟为准。赛场统一提供饮水,选手休息、上厕所等时间都算在竞赛时间内。
3.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员提问。“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竞赛中,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否则按作弊处理。一切与竞赛无关的活动均需示意当值裁判,经裁判允许后方可进行。
4.竞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提醒竞赛即将结束。竞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竞赛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任务书、试卷不得带出赛场。
5.竞赛过程中如因参赛选手的操作不慎造成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6.参赛选手在“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竞赛环节中,须按照任务书要求将绘制成果正确保存并提交。所有电子文件均不可做其他标记,一经发现按零分处理。
7.“建筑装饰施工技能操作”竞赛环节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支参赛队确定1名选手作为组长,负责竞赛现场抽签、操作分工、确认赛场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是否齐全、有无损坏等,并负责联系裁判员。参赛队选手可在本队竞赛区域内活动、讨论,但必须接受裁判员管理和监督,不得干扰和影响其他参赛队。
8.“建筑装饰施工技能操作”竞赛环节结束后,裁判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签字确认竞赛成果后方可离开工作区域。
(五)成绩评定
1.“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竞赛采用结果评分方式;“建筑装饰施工技能操作”竞赛采用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相结合方式。过程评分针对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的操作过程、职业素养进行评判,结果评分针对参赛选手完成的成果进行评判。裁判应在相应评分表处签字。
(六)成绩公布
在竞赛监督组监督下,由裁判长汇报比赛情况和结果,在比赛当天公布获奖名单。
(七)竞赛纪律
1.所有有关专家和裁判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透露赛题非公开部分的内容。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竞赛结束相关人员应及时退出竞赛现场。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八、竞赛环境
表2 竞赛环境
序号
竞赛环节
竞赛环境
1
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
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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