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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0723-最终稿..doc

发布:2017-01-03约1.31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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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科生学分认定及替代管理办法 2014.7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激励学生多途径、多方面参与课程学习与素质拓展活动,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生在籍期间参与的课内外、校内外、国内外各类课程学习和素质拓展活动。 第二章 学分分类及记载 根据“办法”规定,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学分分为专业学习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两大类,按照学分和绩点两部分予以记载。 专业学习学分按照主修专业、副修专业、第二专业学习和跨学科学习、交流学习转专业学习、实习实践、、专业资质、荣誉奖励课程认定予以认定学生,端正和不同活动时,认定活动重复竞赛,可按每一级竞赛的获奖学分认定。活动、著作、专业资质等次的活动绩点 团队成员学分认定 素质拓展活动为个人形式的,团队成员学分即为该活动认定学分。 素质拓展活动为团队形式的,每个团队成员均认定一定学分,以活动学分为基准,按排名由前向后依次递减分配。分配公式为:认定最低 团队成员的绩点均为活动认定绩点。 论文排名前3的方可认定学分。 第五章 专业学习学分替代 主修专业学分为毕业审核有效学分。学分替代是指用其他账户中的学分来代替主修专业学分。 学分替代形式分为整体替代和课程替代;学分和绩点根据认定内容进行替代。 整体替代指培养方案,将按学期或学年进行替代 课程替代指按认定课程与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对应关系进行替代要求 校内课程学分替代 分学分分 校外课程学分替代认定的学分学分学分可用于学分替代对应关系附表 素质拓展学分一般可替代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程的学分和绩点。 (一)活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分不可 素质拓展学分可提升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必修或选修的 用单项素质拓展活动学分提升绩点,不进行累加。 素质拓展学分不得低于拟提升绩点课程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只能用于提升课程绩点 同一门课程绩点只能提升一次。对应关系见 第六章 组织管理与工作要求专家组和认定替代工作组。 替代构成 学分认定替代工作组教务处和。和核实申请材料 校内课程认定学分学生申请,整体认定一次学分根据活动形式认定由学生申请 审核要求 学院将初审 教务处按名录或案例提交专家会商学分和结果 附表1: 活动等级对照表 活动等级 竞赛、项目、论文、专利、著作 荣誉奖励 专业资质 一级甲等 一级甲等 国家重要 国家高级 一级乙等 一级乙等 国家一般 省部高级 二级甲等 二级甲等 省部重要 国家中级 二级乙等 二级乙等 省部一般 省部中级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校院重要 国家初级 三级乙等 三级乙等 校院一般 省部初级 附表2: 活动等级对应学分著作专业资质 附表3: 竞赛对应 附表4: 等级绩点与课程绩点对照表 等级绩点 课程绩点 A+ 4.5 A 4.0 B+ 3.5 B 3.0 C+ 2.5 C 2.0 附表5: 等级绩点与提升绩点对照表 等级绩点 提升 A+ 1 A 0.8 B+ 0.6 B 0.4 C+ 0.2 C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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