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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索具、吊具安全管理制度_精品.doc

发布:2018-04-13约7.77千字共1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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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索具、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减少起吊索具、吊具的损伤,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现断裂,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起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各单位对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等采购、使用及维护。 2 职责 2.1 采购人员对购置的起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负责, 2.2 设备部负责对供应商考察定点,并对吊索具安全性负责。 2.3仓库保管员对保管的起吊索具、吊具的安全存发放负责,建立发放台账。起重工,挂钩工及操作人员负责吊索具的维护,对起吊索具在使用中发生断裂、破损负责。 2.4 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吊、索具负责,所在工段对该工段使用的索具、吊具负责。起重工,挂钩工及操作人员对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的安全负责。 3 管理要求 3.1 采购 3.1.1 采购员根据设备部核定的物资明细表购置起吊索具。 3.1.2购置的钢丝绳、吊链、尼龙绳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附有有关专业部门的检验报告。 3.1.3 购置的卡环,吊环必须是锻造制作的,禁止购置铸造和焊接的卡环吊具。 3.1.4购置的起吊电磁铁、起吊夹钳、起重机具、抓钩式夹具、抓斗、链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1.5购置的钢丝绳、尼龙绳必须有载重标志。 3.1.6定点采购,供应商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经安全设备处审核、备案。 3.1.7 采购处须与供应商签订安全使用协议。 3.2 保管 3.2.1 所有起吊索具,吊具必须放置在干燥通风较好的环境下进行保管,定点摆放。 3.2.2 钢丝绳应定期涂油。 3.2.3 尼龙、纤维绳不准与钢丝绳混放,保持无油、水污染。 3.3 使用 3.3.1 操作者根据起吊索具、吊具的重量或中午的外形选择起吊索具、吊具。 3.3.2 操作时严格遵守行车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3.3.3 操作者在使用前对起吊索具、吊具进行检查,工段长每班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各使用单位对吊索具每天检查并有记录,安全设备处不定期抽查。 检查时执行十不使用: 钢丝中麻芯外露超标不使用。 整条钢丝绳断裂不使用。 钢丝打死扣不使用。 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现笼状不使用。 钢丝绳大面积有绣不使用。 钢丝绳其中一股超过四根钢丝断裂不使用。 尼龙绳由破损不使用。 卡环、吊环、电磁吸盘、夹钳、吊具、爪钩规不完好不使用。 起吊物体超过200摄氏度不使用。 钢丝绳表面有尖刺,一米长度内部超过7个,超过不得使用。 链条的链径磨损大于三分之一不得使用。 3.3.4 操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有火源如电焊作业时不得使用尼龙绳。 2)指挥手势要清楚,不得戴手套指挥。 3)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可起吊运行。 4)不得随地乱扔,使用完毕后放在固定架上。 5)不得咋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6)不得超负荷使用。 7)不得降级使用。 8)由切口处不得直接吊运。 9)能用钢丝绳的场合不得用尼龙绳,钢丝绳与尼龙绳不得混用。 10)卡环吸盘、吊链等尼龙绳吊具要轻拿轻放,不得剧烈碰撞和敲击,移动尼龙绳等轻质吊具时不得拖动、硬拽、磨损,避免起吊索具、吊具磨损。 3.4 操作者执行“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活动物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 8)正在加工的工件不吊; 9)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10)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不吊。 3.5 使用完毕,对起吊索具、吊具进行保养和存放 1)钢丝绳进行涂油、履直; 2)检查起吊索具、吊具无磨损; 3)清理纤维绳上的油污; 4)存放时归类存放,保证干燥、通风。 4.记录 4.1 《起吊索具吊具安全检查表》 5 相关文件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吊索具、吊具安全检查表 起吊索具、吊具安全记录表 部位: 工位: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选用吊具不符合载荷要求不使用                                                               2 吊索具外观锈蚀、打结、重叠、扭曲不使用                                                               3 尼龙纤维绳由破损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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