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执行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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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执行程序 【学习目标与要求】掌握执行的概念和意义;掌握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及无罪免除刑罚判决、裁定的执行;掌握其他判决、裁定的执行等。 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了执行的概念、特点和意义,执行的根据和执行的机关,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和执行变更程序,并明确了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方法。在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中,介绍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以及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在判决、裁定的执行变更程序中,介绍了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以及对新罪和漏罪的追诉等问题。在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方面,主要介绍了对执行死刑的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以及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刑罚执行机关等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依法付诸实施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进行的活动。 简言之,就是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 知识点: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一)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 (二)执行死刑的机关和期限 (三)执行的具体程序 (四)执行的场所和方法(五)死刑执行的监督 (六)死刑执行后的处理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1、交付执行时应送达的法律文书 2、交付执行的期限 3、交付执行的场所 4、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一)缓刑的概念和种类 (二)缓刑的适用情形 (三)缓刑的考验期限 (四)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时的处理 四、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一)管制的执行 1、概念 2、法律依据 3、管制的执行程序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附加刑,也可单独适用 五、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一)罚金的执行 1、概念 2、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 (二)没收财产的执行 1、概念 2、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 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1、执行机关 2、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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