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电大《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册》新版作业答案(含简答题)(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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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电大《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册》新版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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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四7 z, u7 [$ A; V! l5 R# X4 R7 Q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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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f# k: _+ V/ k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的经济贸易争议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第2条,其受理案件的范围为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这些争议包括: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3、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他法人、自然人及/或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4、涉及中国法人、自然人及/或其他经济组织利用外国的、国际组织的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资金、技术或服务进行项目融资、招标投标、工程建筑等活动的争议;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或特别授权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争议
( ?1 s0 ?; {6 t7 _( F2 v5 H蜗牛在线-学习者家园-考试资料-学习资料-统考资料-复习资料-资源下载五、; c. P m! x, |; g ???Q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公司发电···双方发生争议。
问:(1)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来电构成要约否?为什么?
(2)澳大利亚公司复电构成承诺否?为什么?
(3)澳大利亚公司与信息技术公司是否成立买卖合同?为什么?
(4)假设合同成立,由哪个公司投保?信息公司还是澳大利亚公司?
(5)如果澳大利亚公司另行购买替代货物,是否有权向信息公司索赔差价?为什么?
假设澳大利亚公司在本国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该案应该使用的法律是哪国法律?
答:1不构成要约,此来电系对对方要约的承诺
不构成承诺。因其对包装条款提出了模糊的要求,有了实质性的改变
双方未订立合同。理由是信息技术公司对AAT公司的反要约未做承诺
如果合同成立,基于CIF方式,应当由信息技术公司投保
没有权利。此权利的前提是有订立合同
驳回起诉。因双方约定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解决
因双方都《纽约公约》会员国,且事先皆未约定适用哪一国法律,所以本案应当适用仲裁地国即:英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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