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16年年终工作总结2017年新年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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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6年,分局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这一目标,以强化安全监察执法为主线,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认真编制执法计划,确保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年初,分局在认真总结监察执法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监察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监察工作要点和执法计划。工作要点细化了分局和每个科室的工作重点、监察内容和监察要求;执法计划则明确了各个科室全年、每月“三项监察”的主要内容、时间阶段和目标要求,突出了执法内容的细和实。通过抓执法计划,为监察工作奠定了基础,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分局建立了定期执法分析制度,以周调度会和月例会为平台,结合各科室的执法情况,及时对监察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下一步监察工作建议。通过深入的执法分析,比较好地挖掘出了一些隐患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了下一步监察工作的重点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强化了执法计划完成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了监察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全年,分局共召开周调度会12次,月例会8次,编制执法分析报告5期。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察效能。今年以来,分局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质量”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监察执法制度建设。年初,分局在总结多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行政制度》和《党务制度》两个汇编。下半年,结合监察执法现状,又先后制定出台了28个规范性文件,从执法计划的编制和管理、现场监察和处理、事故调查和处理、执法文书制作和归档、行政处罚、执法监督和考核等方面对监察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形成了比较全面的监察执法制度体系。二是规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分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规范》,从监察准备、现场检查、隐患处理、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联合执法以及监察执法基础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实行了主办监察员制度,提出开展监察前必须要编制执法方案,明确监察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及重点;监察过程中必须要依法制作执法文书,对事故隐患实施闭合监察;监察结束后必须要进行监察总结,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跟踪复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监察执法机制。三是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质量。针对长期以来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质量不高的问题,分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对适用于分局的19种标准式样文书的制作,小到文书编号,大到文书作用、适用范围、使用说明、制作标准等,逐一进行了规范。同时,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案卷评比检查办法》,把以往对单一执法文书的评比扩大到对整个案卷的评比,强化了对监察执法全过程的检查考核。在2016年度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中,有14套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有3个科室被评为执法文书制作优秀科室。通过评比检查,达到了学习交流、以评代训的目的,发挥了比较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三)突出预防为主,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分局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加大“三项监察”执法力度,国家监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显提高。一是开展针对性监察。由过去对煤矿的“多而全、大而全”的监察向针对性监察转变。实施执法前有针对性地制定监察预案,确定检查内容,现场监察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避免了“眉毛胡子一把”,提高了执法效果。二是开展跟踪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跟踪监察,着力解决煤矿对监察指令不重视、不整改、无结果的问题。三是以点带面,放大监察效应。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要求其他煤矿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达到“检查一个矿,警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全年,监察人员累计入井(坑)监察586 矿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472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927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73处,实施经济处罚878.5万元(其中:监察罚款616.8万元,事故罚款261.7万元),收缴率为100%,比去年的426万元翻了一翻,增长106%,比较好地发挥了国家监察的职能。
(四)转变监察执法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今年以来,分局积极探索,不断推进执法方式的转变,努力提高监察效能。一是由常规性执法转向制度监察,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突出解决落实不下去的问题,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二是从单纯注重现场监察向现场监察与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转变,推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年初,在分局的积极协调下,鄂尔多斯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重点就各旗区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如何支持、配合分局工作做了具体的明确。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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