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设备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控制程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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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设备计量确认和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各类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管理,保证本公司所有测
量设备处于计量确认合格状态和量值统一,确保其量值能够溯源到上一级测
量标准直至国家计量基准。
2 相关文件
QJ/ Ⅱ-A-510-09 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3 定义和缩略语
——
4 职责
4.1 工程设备部负责测量设备计量确认的管理。
4.2 仪表车间负责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测量设备、非强检测量设备的量值
溯源及测量设备的确认。
5 管理要求和程序
5.1 测量设备入厂确认
a ) 外购测量设备入库前由供销部对其外观、数量、资料齐全以及与合同相
符性核实验证,其测量设备性能委托仪表车间进行检定 (校准),并办理相关手
续,说明用途及要求时间;
b) 对本公司无法进行入库前检定 (校准)的测量设备,可由工程设备部委
托外检,也可由仪表车间依据测量设备的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检定 (校准)证
书进行确认;
c) 凡经验证的测量设备都应由仪表车间施以标识。对不合格的测量设备,
由供销部负责退货。对入厂验证合格的测量设备,在保质期内供货方仍对质量合
格负有责任;
d) 入厂检定 (校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不准入库和发放。如特殊紧急需要,
对主要性能可满足使用要求的不合格测量设备须经工程设备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但要做好记录,便于日后采取措施追踪。
5.2 测量设备内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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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已建立测量标准) ,由仪表车间进行内部检定 (校准);
))
b) 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不要求计量检定的测量设备由仪表车间进行
校准或比对。;
5.3 测量设备的外部送检
a) 强检测量设备,包括本公司最高测量标准必须送国家或地方法定计量
技术机构,如省、市计量测试所或北京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进行检定;
b) 非强检各种测量设备,可根据情况就近送检。
5.4 测量设备的确认间隔
根据测量设备的分类设定确认间隔,A 类、B 类测量设备设定确认间隔,
C 类一般不实行确认间隔,采用一次性检定。对有周期检定要求的 C 类测量
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确认间隔。具体的各类别的测量设备的划分和间隔
期见附录 《测量设备分类管理办法》。
5.4.1 A 类、B 类管理范围的测量设备,由工程设备部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编
制周期检定计划,并安排实施。对于拆装不便的 B 类测量设备,其检定周期
可随生产装置大修期进行。
5.4.2 C 类管理范围的测量设备按如下规定执行:
a) 属现场电工仪表、自动化仪表、压力表的校准间隔,应根据使用部门
要求和现场设备管理要求,随设备大修同步进行,系统中无法随设备大修同
步进行的,应随系统其它检修维护机会进行校准;
b) 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的或作为工具使
用的测量设备,可只进行使用前校准;
c) 生产系统非重要部位仅起参考作用的、使用频率低且性能稳定而耐用
的、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及与测量精度无关的测量设备附属
设备,可仅在必要时进行校准;
d) 其它 C 类测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根据使用需要 (如:有失准、异常、损
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可随时向仪表车间提出申请校准。
5.4.3 对一些非生产用,作为一般测量或工具使用的测量设备,可不需要确认
和标记,如温度计 (包括干湿式)、玻璃量具、卷尺、钢板尺、万用表等。
5.4.4 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间隔的时效确定可以利用以前确认的历史数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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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经验、先进的知识和技术。确认间隔期调整须经工程设备部长批准。
5. 5 测量设备量值溯源
5.4.1 仪表车间负责检定 (校准)的测量设备,其测量结果均能够通过间接方式
溯源到国家基准。
5.4.2 使用、维护和检定 (校准)部门都要保证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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