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与救援、第一章事故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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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四篇 特种设备事故与救援 目录 第一章 事故概述 第一节 事故分类 第二节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及应急措施 第二章 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五节 起重机械事故 第七节 使用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一节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二节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第三节 应急预案演练 第一章 事故概述 第一节 事故分类 根据《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及破坏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类。一、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 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 小时以上的。 二、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 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 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 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 小时以上48 小时以下的。 三、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 小时以上的。 四、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 人以上1 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 小时以上的; (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 . 5 小时以上12 小时以下的; (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 小时以上12 小时以下的。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视定。 第二节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及应急措施 一、事故报告程序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砚情况。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移动式压力容器、机电类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者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全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逐级上报。 3、发生有人员重伤、死亡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还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的规定,在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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