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分公司工序外委实施办法(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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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由生产技术科提出。
本文件由生产技术科科长刘建斌审核。
本文件由经理刘旺泽批准。
本文件由生产技术科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产技术科。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建斌 李景康
本文件2012年10月首次发布
检修分公司工序外委实施办法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检修分公司工序外委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适用于检修分公司半成品、成品工序外委及运输分包(以下均简称工序外委)等外委控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合同管理办法》 LG/ZY-23-201-2011
《质量管理办法》 LG/ZY-23-101-2010
《生产管理办法》 LG/ZY-23-102-2011
《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LG/CX-23-004-2010
《招投标和比质比价管理办法Q/LGG-52-004-2010特殊采购管理办法Q/LGG-52-005-2010单一来源采购或直接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
生产技术科组织评标时,评委会成员除生产技术科主管人员、科长外还应包括:生产车间、相关科室(涉及主材时邀请设材科,涉及外揽项目时邀请经营科)及分公司内部专业技术人员。
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生产技术科必须编制标底价或参考价。
工序外委产品可采用随行就市定价、成本加价、定额定价三种方法确定预算价格。
随行就市定价:凡是具备随行就市定价的工序外委件可依据工序外委价格咨询单调查结果定价。生产技术科每季度进行一次普碳钢、灰铸铁、球铁、高锰钢、铸铜件市场价格调查(不少于三家),调查结果经价格委员会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作为下季度执行参考标准。
成本加价法:对于无法采用随行就市定价的产品,可采用成本加价法定价,其定价方法如下:
a、合金铸件(考虑到合金铸件铸造的复杂性,铸件加价可乘以1.2-2的复杂系数。)
合金钢铸件价格=(普碳钢铸件价格+合金成本价)×复杂系数
合金灰铸铁件价格=(普通灰铸铁件价格+合金成本价)×复杂系数
合金球铁件价格=(普通球铁件价格+合金成本价)×复杂系数
b、切削加工件:依据检修分公司加工机床台时价位定价,其定价方法如下:
零件价格=机床(元/小时)×工时数+毛坯费
c、合金钢锻件:锻件价格=普钢锻件价格+(合金钢材料价-普钢材料价)
e、焊接件:依据检修分公司价格委员会焊接件吨单价定价,其定价方法如下:
焊接件价格=成品吨位×吨单价
定额定价:根据公司造价管理办法编制预算定价。
生产技术科编制标底价或参考价时,需考虑毛净比、加工难度等因素。
比质比价: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实施单位)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实施。
凡预算价在3万元以上的备件,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一般采用比质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比质比价需在纪委监察人员监督下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实施。
5.4.3 凡预算价在3千元以下的备件,由生产科组织进行招标,招标结果报主管经理审批后,报分公司纪委。
特殊采购:是指达到了公司管理办法限额标准,但所外协工序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可直接在合格供应商库中选择。
特殊采购须经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实施。
生产技术科也可依据工序外委件季度价格表±5%范围内执行工序外委件客户定价。
竞争性谈判: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在以下条件下可进行竞争性谈判:比质比价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比质比价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比质比价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且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化工序或服务的采购。适用于外委工序工作量确定、规格标准统一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生产技术科调度根据零配件(包括服务项目)需求日期及拟选供应商能力,向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函,询价对象不低于三家,做好并保存原始记录。
由于时间紧急,或项目较小,招标成本较高时,经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特殊采购后,可先实施。此类项目每月须及时谈判定价。
生产技术科在谈判前须准备工序外委申请、图纸,列表提供供应商报价、分公司拟销售价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序分包项目所在车间、分公司主管领导。
价格确定后,生产技术科主管人员应及时更新台帐信息。
比质比价、特殊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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