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律评论》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论文规范的个案考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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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法律评论》:
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论文规范的个案考察
方流芳
一 、美国风格的法律评论
(
1887 年 ,哈佛法学院一位名叫J Mc Kelvey 的 3 年级学生发起了《哈佛法律评论》以下简称 :
)
《评论》 ———美国第一家由学生编辑和管理的法学刊物 。《评论》创刊号的编辑前言声称 :“本刊由
〔1 〕
哈佛法学院学生在学年内按月出版 ,其宗旨是推进法律教育 ,并希望对法律职业有所裨益 。” 110
年过去了 ,编辑前言只是变动了几个字 :“本刊由哈佛法学院学生每年出版 8 期 。”
到 1995 年 ,美国已经有 800 家左右学生编辑的法律评论 ,每年发表论文总数为 5000 篇左右 ;
( )
在参加美国法学院联合会 AAL S 的 153 所法学院中 ,每所法学院至少有一家法律评论 ,哈佛法学
〔2 〕
院目前有 9 种学生编辑的期刊 。 如今 ,“法律评论”或者“评论”已经成为学生编辑的法律刊物的
代名词 。区别于法律评论的另一类刊物是“专家法律刊物”———教授 、法官、律师主办的专科性刊
( )
物 ,如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研究杂志》The Journal of L egal St udies 、美国法学院联合
( )
会主办的《法学教育杂志》The Journal of L egal Education ,这一类刊物共计 187 家 。然而 ,代表美
国法学最高研究水平的 ,恰恰不是“专家法律刊物”,而是学生编辑的法律评论 。在 199 1 年 ,只有一
家“专家法律刊物”———《法学研究杂志》———列入引用最多的20 家美国法学杂志中 ,其余都是学生
〔3 〕
编辑的法律评论 。
一百多年来 ,无论是兰代尔 、安曼斯 、庞德这样一批代表哈佛法学院声誉的教授 ,还是霍尔姆
斯 、沃伦 、波斯纳这样名声显赫的法官 ,他们发表论文 ,无一例外要受法学院 2 年级和 3 年级学生编
辑摆布 ,他们是否曾经被退稿无从一一查考 ,但 ,可以断定 :他们都按照学生编辑的要求修改过文
稿 。哈佛法学院的兰代尔图书馆至今还保留着 1942 年 10 月 15 日庞德带着几分愠怒给《评论》主
席的信 :“为了将文章限制在你要求的篇幅之内,我已经按照建议进行了删除;对于你提出的改变文
章风格的要求 ,我部分采纳 ,部分抗议 。但是 ,我按照原稿 ,恢复了被你们修改的某些句子 ,我必须
坚持 :应按我最后改定的文本付印。”〔4 〕
《评论》编辑对美国法学的影响 ,远远不止是他们对作者来稿的生杀予夺大权 。几十年来 ,他们
制定的“蓝皮书”———法律文献引用规则 ———一直是统治美国法律界的基本学术规范 ,无论教授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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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律师 ,只要想发表论文 ,就不能不遵守学生制定的这部文献引用法典 。
法学博士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 。1996 年 ,作者在哈佛法学院访问期间 ,该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William Alford 教
授 、赵莹女士和哈佛法学院 95 级J D 学生Ben libermen 为作者提供了宝贵的帮助 ;在 199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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