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整体表示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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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梁下部纵筋: 1.当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 而下分开。 例:梁下部纵筋注写为6Φ25 2/4,则表示上一排纵筋为2Φ25,下一排纵筋为4Φ25,全部伸入支座。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角筋写在前面。 3.当梁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将梁支座下部纵筋减少的数量写在括号内。 例:梁下部纵筋注写为6Φ25 2(-2)/4,则表示上排纵筋为2Φ25,且不伸入支座:下一接纵筋为4Φ25,全部伸入支座。 梁下部纵筋注写为2Φ25+3Φ22(-3)/5Φ25,则表示上排纵筋为2Φ25 和3Φ22,其中3Φ22 不伸入支座;下一排纵筋为5Φ25,全部伸入支座。 二、梁下部纵筋: 4.当梁的集中标注中己按第4.2.3 条第四款的规定分别注写了梁上部和下部均为通长的纵筋值时,则不需在梁下部重 复做原位标注。 三、附加箍筋或吊筋,将其直接画在平面图中的主梁上,用线引注总配筋值( 附加箍筋的肢数注在括号内)( 图4.2.4b),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吊筋相同时,可在梁平法施工图 上统一注明,少数与统一注明值不同时,再原位引注。 施工时应注意:附加箍筋或吊筋的几何尺寸应按照标准构造详图,结合其所在位置的主梁和次梁的截面尺寸而定。 四、当在梁上集中标注的内容(即梁截面尺寸、箍筋、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纵向钢筋,以及梁顶面标高高差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数值)不适用于某跨或某悬挑部分时,则将其不同数值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悬挑部位,施工时应按原位标注数值取用。 当在多跨梁的集中标注中己注明加腋,而该梁某跨的根部却不需要加腋时,则应在该跨原位标注等截面的b×h,以修正集中标注中的加腋信息(图4.2.4c)。 梁平面注写法图例 2.3 截面注写方式 截面注写方式,系在分标准层绘制的梁平面布置图上,分别在不同编号的梁中各选择一根梁用剖面号引出配筋图,并在其上注写截面尺寸和配筋具体数值的方式来表达梁平法施工图。(如图4.3.5 所示)。 对所有梁按表 1.2.2 的规定进行编号,从相同编号的梁中选择一根梁,先将“单边截面号”画在该梁上,再将截面配筋详图画在本图或其它图上。当某梁的项面标高与结构层的楼面标高不同时,尚应继其梁编号后注写梁项面标高高差(注写规定与平面注写方式相同)。 在截面配筋详图上注写截面尺寸b×h、上部筋、下部筋、侧面构造筋或受扭筋、以及箍筋的具体数值时,其表达形式与平面注写方式相同。 截面注写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平面注写方式结合使用。 梁截面注写方法图例 2.4 梁支座上部纵筋的长度规定 为方便施工,凡框架梁的所有支座和非框架梁(不包括井字梁)的中间支座上部纵筋的延伸长度a0 值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值为: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同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 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 位置。ln 的取值规定为:对于端支座,ln 为本跨的净跨值;对于中间支座,ln 为支座两边较大一跨的净跨值。 悬挑梁(包括其它类型梁的悬挑部分)上部第一排纵筋延仲至梁端头并下弯,第二排延伸至3l/4 位置,l为自(梁)边算起的悬挑净长。当具体工程需将悬挑梁中的部分上部筋从悬挑梁根部开始斜向弯下时,应由设计者另加注明。 3 剪力墙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 3.1 剪力墙平法的表示方法 剪力墙平法施工图系在剪力墙平面布置图上采用列表注写方式或截面注写方式表达。 剪力墙平面布置图可采用适当比例单独绘制,也可与柱或梁平面布置图合并绘制。 应注明各结构层的顶面标高及相应的结构层号。 对于轴线未居中的剪力墙(包括端柱),应标注其偏心定位尺寸。 3.2 列表注写方式 为表达清楚、简便,剪力墙可视为由剪力墙柱、剪力墙身和剪力墙梁三类构件组成。 列表注写方式,系分别在剪力墙柱表、剪力墙身表和剪力墙梁表中,对应于剪力墙平面布置图上的编号,用绘制截面配筋图并注写几何尺寸与配筋具体数值的方式,来表达剪力墙平法施工图(如图3.2.6a 及图3.2.6b 所示)。 编号规定:将剪力墙按剪力墙柱、剪力墙身和剪力墙梁(简称为墙柱、墙身、墙梁)三类构件分别编号。 一、墙柱编号,由墙柱类型代号和序号组成,表达形式应符合表3.2.2a 的规定。 剪力墙柱类型 为表达清楚、简便,剪力墙可视为由剪力墙柱、剪力墙身和剪力墙梁三类构件组成。 列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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