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自主招生要求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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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5 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
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促进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
和培养,拓展对不同特长、潜质考生的选拔渠道,现就我校2015 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浙江省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
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
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
生,各科目成绩均为C 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 等及
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10 分(计分科目不含
自选综合科目,共11 门),其中,A 等计10 分,B 等计5 分,C 等不
计分。在达到以下几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会考)成绩达到8
0 分及以上。
(二)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
数达到70 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
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
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
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
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
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
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
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中获全国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
奖及以上。
(三)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
数达到60 分及以上,且具有艺术特长(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
的考生: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
大学等5 所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等活动、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
(四)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
数达到50 分及以上,且具有体育特长(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的
考生: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
获前3 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
育赛事中获前8 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五)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
提出申请,由我校“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
名资格 (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限制)。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240 名,其中理科200 名、文科40 名。
科类 分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应用物理学 10
应用心理学 5
纺织类〔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
数理 程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方向)、非织造材料与 20
化生 工程〕
类 包装工程 15
轻化工程(染整工艺与设计、生态纺织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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