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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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第21讲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 /18 熟悉 * 王如龙 第二十一讲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培训 系统集成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 法律,包括合同法、招投标法、著作权法和政府采购法。 软件工程国家标准,包括基础标准、开发标准文档标准和管理标准。 【本章知识要点】 P.493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社会规范。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社会规范。 也就是说,法与法律同义。 21.1 法和法律 P.493 法律通常规定社会政治、经济及其他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或行为准则。法律的效力仅低于宪法。 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法是强制性的行为规范。道德是公民自己约束自我行为的一组规范。 21.1 法和法律 P.493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由7个法律部门和3个层次的法律规范组织的协调统一的整体。 7个法律部门,是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3个层次,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1.2 法律体系 P.493 从法律的效力来源划分,法可以分为制定法和判例法。 从法律的历史发展来看,目前主要由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流派。 21.3 大陆法系与美英法系 P.495 “时效”一词,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有不同的含义。 1、民事诉讼时效 2、刑事追诉时效 3、行政诉讼时效 21.4 诉讼时效 P.496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获得最佳秩序、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ISO对标准的定义是:得到一致(绝大多数)同意,并经公认的标准化团体批准,作为工作或工作成果的衡量准则、规则或特性要求,供(有关各方)共同重复使用的文件,目的是在给定范围内达到最佳有序化程度。 21.5 标准与标准常识 P.497 标准的定义 ISO对标准化的定义是:标准化主要是对科学、技术与经济领域内重复应用的问题给出解决办法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秩序。一般来说,包括制订、发布与实施标准的过程。 我国对标准化的定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21.5 标准与标准常识 P.498 标准化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各级标准的对象、适用范围、内容特性要求和审批权限,由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规定。 按约束力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三种; 按标准化的对象分,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21.5 标准与标准常识 P.498 我国标准化的级别与分类 我国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由于各国情况不同,标准有效期也不同。以ISO标准每5年复审一次,平均标龄为4.92年。我国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标准实施5年内要进行复审,即国家标准有效期一般为5年。 21.5 标准与标准常识 P.499 我国各级标准的制定以及标准化的有效期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如《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l8580一2001 ; 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T”如《中国进口木材名称》 GB/T18513—2001 ; 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为 “GB/Z”; 国军标代号为“GJB” 21.5 标准与标准常识 P.499 我国标准的代号和名称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在我国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21.5 标准与标准常识 P.500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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