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科技运维保障服务供应商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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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学院科技运维保障服务供应商
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
为规范上海海关学院科技运维保障服务,防范操作风险,保障学院维保服务权益,特制定本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请维保服务供应商及其相关机构遵照执行。
考核评估组织
维保服务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由科技处和维保对应业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维保服务供应商考核评估工作的全面管理,负责对最终考核评估分数的汇总、评定和解释。
二、考核评估实施流程
维保服务考核评估小组制定维保服务供应商考核评估标准,科技处按考核评估标准收集考核评估数据并汇总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具体分工与职责:
(一)维保服务供应商考核评估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维保服务供应商考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审定总体考核评估结果;
3.提出最终的供应商准入和退出意见;
4.负责考核评估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科技处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考核评估数据并形成总体汇总考核评估结果;
2.根据考核评估情况提出供应商准入和退出意见;
3.负责维保服务供应商考核评估工作资料的档案管理;
(三)业务部门职责
1.负责按要求及时填报考核评估的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
2.负责对维保服务供应商进行日常的跟踪监管,及时报告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负责提出并监督维保服务供应商落实整改问题;
三、考核评估内容、标准及方法
(一)考核评估内容
对维保服务供应商的考核分为巡检及服务指标(定量指标)和综合评估指标(定性指标)两种。其中,巡检及服务指标包括巡检内容及次数指标、服务响应时效指标和排障服务的时效指标,分值为60分;综合评估指标包括履约能力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和重大问题处理指标,分值为40分,两项指标共计100分。
(二)考核评估标准
考核评估标准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1.A级供应商(90分≤评估分值≤10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或基本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强。
2.B级供应商(80分≤评估分值<9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但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一般。
3.C级供应商(评估分值<80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给予整改机会也难以达到合同的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差。
(三)特殊事件考核评估
1.重大事故造成学院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并提请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2.重大事故未造成直接损失,但影响恶劣的,一票否决,列入禁用供应商名单(留用查看)。
3.10次投诉中5次被认定未得妥善解决的,一票否决,列入禁用供应商名单(留用查看)。
4.每5次有效投诉(经甲乙方核实存在履约不到位情况的),综合指标评估扣10分。
5.对于考核评估成绩低于40分的,列入禁用供应商名单(留用查看)。
(四)考核评估方法
1.巡检及服务指标
巡检及服务指标的考核由科技处和业务部门负责执行。其中:巡检内容及次数指标、备机和备件的完备情况指标、服务响应时效指标和排障服务的时效指标各占20分。
(1)巡检内容及次数指标
本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进行巡检的工作内容和完成巡检的次数是否达标。
(2)服务响应时效指标
本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对报修电话响应是否及时、积极。
(3)排障服务的时效指标
本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对发生的故障处理是否准确及时,以及故障处理后是否存在短期内再次故障。
2.综合评估指标
综合评估指标的考核由科技处和业务部门共同执行。其中履约能力指标15分,服务质量指标15分,重大问题处理指标10分。
(1)履约能力指标
该项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是否做到合同约定或投标时的各项承诺。
(2)服务质量指标
该项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能否高质量的完成每次维保服务。
(3)重大问题处理指标
该项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对重大问题和争议问题的应对态度是否积极,处理效果是否令人满意等。
3.考核权重
科技处和业务部门权重分别为50%、50%。
4.计算方法
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总分成绩 = 科技处的考核分数×50% + 业务部门×50%,此总分成绩将作为准入准出的依据。
四、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
第一次考核总分成绩和第二次考核总分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维保供应商的年度考核成绩,作为提出供应商的准入和退出意见的依据:
1.A级供应商:维保服务考核评估小组向学院推荐其参加下一次采购,并提出优先优惠建议。
2.B级供应商: 维保服务考核评估小组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推荐其参加下一次采购。
3.C级供应商: 维保服务考核评估小组向科技处提出退出意见,将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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