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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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工委字(2011)第*号
**县2011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
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2011年办实事之一,对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改善他们的居住状况,根据市残工委二0一一年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人道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残疾人达小康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做起,逐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住、住危房的状况,以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目标任务
以努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缩小贫困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2011年,扶持解决*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问题(具体任务见附表),使改造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均达到当地一般农户基本住房标准。
实施对象
本工程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中的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坚持“贫中选贫”、“危中选危”的原则,不搞平均分配,农村贫困残疾人,是指人均年收入在温饱线(年人均收入650元)以下的残疾人家庭。县残联要根据各乡镇筛选对象,逐户核实,见人、见证(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见房。
极度危房户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墙体失固,屋顶塌陷,濒临倒塌,必须重建的住房。
资金安排
“扶残安居工程”作为我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所需资金采取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社会扶助和亲属互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全县今年安排资金18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县财政安排残联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对全县残疾人危房户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建档、挂牌、验收等项工作。
各乡(镇)也要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劳务费),确保“扶残安居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资、捐款、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积极性,广泛组织群众对贫困残疾人进行义务投工、投劳,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圆满完成。
实施标准
1、“危改”工程建筑面积应根据残疾人家庭人口数,因户制宜的核定建房标准。原则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以新建房屋为主,住房标准应为当地一般农户中等偏下水平,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对于个人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总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不得列入本次危房改造资助范围,不得用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建房资助。
2、资助标准:每户省、市、县级财政分别补贴2500--3000元,财政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建筑材料购置费,建房所需人工费用原则上由乡镇、村委会、残疾人亲属负担。
3、受资助建房的残疾人必须是成年人。
六、建设要求
根据“危改”项目的要求,改造后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要达到当地一般农户基本住房标准,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规划设计。
1、建筑设计。根据乡村建房特点和实际情况,根据“危改户”对象宅基地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建筑方案,要求美观大方、安全实用、持久耐用的新款式“危改”房设计。
2、统计建档。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统计筛查、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积累及存档工作。对确认的危房改造对象要建立档案。要详细记录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住房状况,要与资助对象签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责任书》。每个危房改造户都要填写《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十一五”实施方案登记表》,对原有房屋状况、改造后的房屋状况都要进行拍照存档。
3、统一标志。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是民心工程,要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标识牌由县残联统一制作。
七、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负责“危改”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
2、明确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实施“扶残安居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民心工程。
县残联负责“危改”工程的牵头工作,具体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危改”配套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危改”户的建房用地和免费办理有关手续;县建设局负责免费办理有关手续,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参与危改对象的审核和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参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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