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导则.pdf
目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管理与职责6
4.1建设单位管理职责6
4.2勘察、设计单位管理职责6
4.3监理单位管理职责7
4.4施工单位管理职责7
4.5检测单位管理职责7
4.6其他单位管理职责7
5工程资分类与编号9
5.1工程资分类9
5.2工程资编号9
6工程准备阶段文件11
7监理文件12
7.1编制类文件12
7.2签发类文件13
7.3审验类文件14
7.4记录类文件15
7.5台账类文件15
8施工文件17
8.1施工管理文件17
8.2施工技术文件18
8.3进度造价文件18
8.4施工物资文件19
8.5施工记录文件19
8.6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21
8.7施工质量验收文件23
8.8分户验收文件24
8.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4
9竣工图26
9.1竣工图的编制26
9.2竣工图的折叠26
10工程声像文件29
1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30
12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31
13工程资组卷32
14工程资的移交与归档33
附录A工程资名称、分类及归档保存表34
附录B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表51
附录C进场材复验一览表58
本导则用词说明88
引用标准名录89
1总则
1.0.1为规范贵州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定本导则。
【条文说明】1.0.1本条阐述了定本导则的目的。
1.0.2本导则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条文说明】L0.2本条规定了工程资料管理的适用范围。
1.0.3贵州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0.3本条阐述了本导则与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本导则主要给出工程资料管理要求,
在资料形成过程中,尚需遵守国家和地方标准。在涉及工程资料管理的要求时,当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中
没有规定、规定不明确或规定不一致的,本导则有明确规定时可按本导则的规定执行。
1
2术语
2.0.1工程资料building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
工图、工程声像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0.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engineeringdocumentmanagement
建筑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的统称,简称工程
资料管理。
2.0.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documen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监理文件supervision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形成并收集的文件和资料。
2.0.5施工文件constructing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并收集的文件和资料。
2.0.6竣工图as-builtdrawing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2.0.7工程声像文件engineeringaudioandvideodocument
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用照片、影片、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