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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doc

发布:2018-12-30约4.49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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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 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与中山市金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联合开发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地块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开发项目地段、面积    地块总面积125065.1㎡,价值约36583.2万元整。四至为:北至 ,南至 ,东至 ,西至 。该地块为甲方自有。 1、78亩用地:位于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面积为51,966平方米,地类用途:商住,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1]第 号。其准容积率为1.5,可建容积率为≤3.0;建筑高度≤100米;绿化率大于等于38%;建筑密度≤30%。 2、110亩用地:位于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面积为73,099.1平方米,地类用途:商住,土地证分为四份,编号分别为:中府国用[2013]第 号。其准容积率为1.5,可建容积率为≤3.0;建筑高度≤100米;绿化率大于等于38%;建筑密度≤30%。 二、合作方式 1、设立项目部 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通过办理合法手续设立。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授权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由乙方经营、管理,甲方派员入驻但不参与管理。 2、资金管理 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由乙方依据本协议投入项目部。项目部单列帐目,与甲方公司其他业务无关。项目盈亏及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单独负责。 3、合作性质 合作性质确定为联营型合作。 合作目标 两块地分期开发,目标为大型综合商住楼盘,在沙朗地区具有标志性建筑群。 在容积率为3.0%的情况下,地面总建筑面积不能低于37.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占15%,约5.6万平方米;住宅面积占85%,约31.9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不能低于7.5万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乙方可以选择合适的容积率。 三、保证金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1000万元。在78亩地正式开工后10日内,如乙方无严重违约情形,则甲方一次性退回保证金500万元;在110亩地正式开工后10日内,如乙方无严重违约情形,则甲方一次性退回保证金500万元。 2、剩余500万元作为公用设施配套折价款、基础设施建设方和超容补地价等前期开发费用。 四、项目部帐户开立及管理 1、合作项目实行资金统一调配、支出统一管理、成本统一核算、利润按比例分配的管理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以项目部名义设立独立帐户,具体开设时间为项目部成立后三日内。 2、项目未进行实际运作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资金不得动用。项目进入实际运作阶段后,与该项目有关的财务由乙方控制,由财务部实施。银行共管账留存于银行的印章分别由双方管理,其存款余额合计保持不低于500万元。 五、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1、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 2、项目部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3、项目部的职责: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4、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项目部另行确定。 5、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6、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7、综合部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8、工程部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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