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2016年第二季度经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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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關於2016年第二季度經�情況
本公司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 第13.10B
及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刊發本公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三號-煤炭》的要求,本公司董事
會(「董事會」)須按規定公佈2016年第二季度經�情�。
本公告乃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
上市規則第13.09條,第13.10B及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
條文刊發本公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三號-煤炭》的要求,本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須按規定公佈2016年第二季度經�情�。以下為相關第二季度經�情�:
煤炭產量926.48萬噸,同比增長9.59% ;銷售煤炭1,575.51萬噸,同比增長15.24% ;實現
銷售收入人民幣417,882.46萬元,同比增長3.18% ;實現銷售成本人民幣296,928.21萬元,
同比增長3.24% ;實現銷售毛利人民幣120,954.26萬元,同比增長3.04% 。
*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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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生產經�數據源自公司內部統計,為投資�及時了解公司生產經�概�之用,可能
與公司定期報告披露的數據有差異。投資�應注意不恰當信賴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
投資風險。
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張東海
董事長
中國內蒙古,2016年7月29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張東海先生、劉春林先生、葛耀勇先生、張東升先
生、張晶泉先生、呂貴良先生及宋占有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俞有光先生、齊永興先
生、張志銘先生及譚國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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