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做好服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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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职 做好服务 田小华 2016.11.18 一、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就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 组织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数额及人员结构的 管理。 2015年根据全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重新修订了局“三定”方案,主要职责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内设机构21个,撤销了退休退职人员管理科,增设了公务员考核奖惩科和公务员继续教育科。 一、机构编制管理 2015年,根据我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要求, 撤销公务员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奖惩管理和公务员 考核办公室,收回10名全额事业编制,将其承担的职 能移交市公务员局;撤销渭南市东莞劳务管理办公室, 收回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将其承担的职能划转市劳 动就业服务局;将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并入 人事考试中心,整合后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将人 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市 场、职业介绍中心(市劳动力中心市场)三家单位合 并设立渭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加挂渭 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牌子,为副县级事业单位,收回15 名企业化管理事业编制;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级格由正 科级升格为副县级。目前,我局局属事业单位13个, 其中副县级单位10个,科级单位3个。 一、机构编制管理 根据渭南市编办《关于印发渭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工作暨“十定”规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经认真调研、精心准备,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局属事业单位 “十定” 规定。 “十定”: 一是确定机构名称;二是确定职责任务; 三是确定单位类别;四是确定经费形式; 五是确定隶属关系;六是确定机构规格; 七是确定内设机构;八是确定人员编制; 九是确定编制结构;十是确定领导职数。 二、人员劳资管理 (一)工资管理工作 除了职务变动、新进人员工资确定、转正定级、 统一调整标准外每年对机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年度 考核累计两年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所任 级别(岗位工资)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对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 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1、定期升级晋档调资 二、人员劳资管理 (一)工资管理工作 涉及到新招录和调入人员,待考察、查看档案、 上编一系列手续完结后,根据本人的学历、工作年 限等确定工资,随档案、介绍信、编制本、上岗证 等报工资福利科审批。工资科批复后,报财政局社 保科办理增人手续,待领工资卡。新招录的公务员 一年见习期满,办理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今年办理了14名同志的工资确定及增人审批手续, 新招录的4名公务员编制、工资手续正在办理。 2、新进人员工资的上报和审核 二、人员劳资管理 (一)工资管理工作 工资实发: 人事批复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扣缴部分-预扣的养老 保险金和职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应缴所得税额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补 贴、工作津贴之和的5%, 不含地补、保留补贴、改革 性补贴。 二、人员劳资管理 (二)社会保险费的参保申报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个人工资前四项之和(职务、 级别、保留津补贴、保留地补),工资四项之和低于 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缴 费比例:单位为6%,个人为2%,大病互助金,单位每 月为每人缴5元,个人每月缴3元。 二、人员劳资管理 (二)社会保险费的参保申报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工资实发数,缴费比例为0.2%。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工资实发数,缴费比例为0.2%。 二、人员劳资管理 (二)社会保险费的参保申报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单位 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比例8%,职业年金缴费基 数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样,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 人缴纳比例为4%。 二、人员劳资管理 (三)公务交通补贴 二、人员劳资管理 (三)公务交通补贴 以前标准:正厅级实职每人每月1300元;副厅级 实职每人每月1100元;正县级实职每人每月800元; 副县级实职(调研员)每人每月700元;正科级实 职(副调研员)每人每月500元;副科级实职(主 任科员)每人每月400元;副主任科员及以下每人 每月300元。 现在标准:正厅级实职每人每月1430元;副厅级 实职每人每月1210元;正县级实职每人每月880元; 副县级实职(调研员)每人每月770元;正科级实 职(副调研员)每人每月550元;副科级实职(主 任科员)每人每月440元;副主任科员及以下每人 每月330元。 三、干部信息管理工作 1、干部信息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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