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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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体现,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以及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医学检验、药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生物技术、摄影等专业(方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教育部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是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体现出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并体现学生外语、计算机及写作等综合应用知识能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的基本要求是:达到本专业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四条 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要有相应的教学和科研经历,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严谨的科学作风、有一定学术造诣、并能做到教书育人,具有指导本科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和经验。原则上由具有副高职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每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5-7人。
第五条 指导教师任务: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论文(设计)目的、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2、审核学生的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及工作任务、思路、进度和目标,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训练,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创造思维的激发;3、指导学生选择仪器、设备,并注意工作条件的保证;4、及时对学生的论文工作给予指导,听取汇报并对工作思路及时纠正,解决论文中遇到的实际困难。5、指导学生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
第六条 指导教师有足够时间对学生毕业论文给予指导,要认真负责,既要指导业务、又要对学生的外语、计算机、写作、表达等综合素质进行培养;既要对学生论文中每一个环节把关,又要禁止“包办代替”现象。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由指导教师或学生提出,经师生共同研究确定,可以是指导教师所从事科研课题的内容,也可以单独列题。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性质、难题、分量、综合训练能力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准。课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应在下达任务书后较广泛阅读相关文献资料、掌握一定程度国内外本专业研究动态的前提下选出。应写出文献综述,并要求参考文献在15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
第八条 毕业论文原则上要求每人一题,鼓励优秀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己选题。两个以上学生共同完成一个较大的课题时,每个学生必须有不同的研究任务,且要有能够评价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水平标准。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经确定,学生要在本专业学术委员会主持下对所进行的课题作开题报告(对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思路、采用方法、进度安排及预期目标进行论证)。通过开题审查后,开始研究工作。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内容要求
第十条 毕业论文要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其基本结构是:1、前置部分:包括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等;2、正文部分:包括前言、材料、方法(方案)、结果、讨论、结论、参考文献等;3、论文综述、参考文献;4、致谢;5、附件部分:包括设计图表、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照片和资料的原文、计算机程序等。
第十一条 论文要求观点明确、推理准确、实验或研究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文字表达要有条理性、逻辑性、规范性。按统一规定的格式书写,文字、图表、单位、符号及引用文献要规范、标准。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 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是检验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本着严格、合理、公正的原则。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设主任、秘书和委员,一般由5~7人组成。学生人数较多时,委员会可下设1~2个答辩小组,一般由奇数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及工作安排学校报教务处审核。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需经系(教研室)初审、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凡经指导教师或评阅人认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未达到本科生毕业要求者,不能参加正常毕业答辩。修改定稿的论文需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查。
第十四条 答辩时,论文报告10分钟,提问和答辩10分钟,所提问题围绕与论文密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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