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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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
(2017.8)
说 明
1、检查记录表中序号3、4、6、8应随机检查3个不同月份出具的检测报告(含检验记录)各10份进行检查,检测车型范围应含盖该机构资质认定和授权的汽车(包括大中小型客车和载货汽车);
2、检查记录表中序号1的联网建设与监控、序号3应现场跟车进行检查;
3、检查记录表中序号4,若发现不符合,应复印一套典型不符合的记录、报告;
4、此次监督检查,除检查表中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外,现场还应关注机构的公正性(如车检机构与修理、中介代理联手)、工作流程规范性、检测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若发现问题,应采集相关证据并记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检查要求 检查方法 检查要点 1 资质
保持 变更
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机构名称、地址(迁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2)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3)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4)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5)增加检测线(或重大技术改造)、扩大检验业务范围、机构类别升级等检测条件的。 1)查看营业执照、人员名册、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等;
2)与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核对;
3)现场实地核对;
4)调阅其变更申请及批复等材料(若有变化)。 关注机构名称、地址、关键人员、检测能力等是否有重大变化,若有变化是否及时办理变更。
凡发生重大变化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办理变更的判该项不符合。 资质
有效 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按规定时限申请证书延续。在证书有效期内开展工作。近期机构资质审查提出的问题有书面整改资料且落实。
1)查看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上一周期的证书;
2)抽取检验记录和报告;
3)若资质认定证书有空档期,关注并另抽取空档期检验记录和报告。 1)应按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提前3个月提出证书延续申请;
2)在证书空挡期不得开展检测并对外出具检验报告;
若未提前3月提出申请,造成证书未衔接,且发现证书空档期出具检验报告超过2份者,判该项不符合。 联网
建设
与
监控 按国家或地方管理机构要求,具备与所在地管理部门联网的法规规定车辆检测信息检索、调阅、存储功能、过程监管,断网控制等功能的网络系统。
★具备现场检测能清晰观察到车辆前部车牌号、排气管以及插管画面两路远程录像监控系统。
▲应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B/T26765)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车辆外观、重点检验项目照片、检验过程视频、检验人员姓名等信息的采集、存储和传输,自动核查比对检测结果。
▲要安装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检验监督管理软件,配置检验智能终端(PDA),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 1)现场查看其联网系统及软件配置情况;
2)现场跟车验证其联网功能。 1)关注机构是否按要求配置联网系统及其软件:
是否具备断网控制功能;
是否实现了车辆外检、检验结果、过程数据、过程照片、设备自检、检查记录上传环境管理部门;
每条检测线两路摄像机,能清晰看到车辆前部车牌号、排气管以及插管画面。
2)关注其网络系统能否正常运行。
凡未按要求配置联网系统及其软件的,或虽配置但不能正常运行的,判该项不符合。 2 关键
设备
有效性 1)设备制造商、软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设备及配置软件符合有关标准的验证资料。
2)检测设备的操作控制程序具备数据保护功能,除允许人为填写基本车辆信息外,禁止设置数据人为改动功能。
3)检测报告采用人工或自有软件上传至安检/环检管理部门时,须保证自动采集的检测数据与上传数据的一致性。
★ 4) 检测机构软件具备对检测线、设备、人员、报告、标准物质、车辆信息综合管理功能。
★ 自动分配的检测方法和限值正确软件信息管理功能分配的检测方法和限值正确
检验
项目
车辆特征参数检查。 1)抽取检验记录和报告;
2)现场跟车查看;
3)对照GB 21861-2014/表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
4)对照GB 21861-2014/第6.1~6.7。 1)检验项目应齐全;
2)检验方法应符合标准规定;
3)项目判定应准确。
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判定该项目不符合。 车辆外观检查。 ▲安全装置检查 ▲底盘动态检验。 ▲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仪器
设备
检验
项目 行车制动:
1)空载制动率;
2)空载制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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