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内部员工培训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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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分公司
内部培训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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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分公司
内部培训管理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建立健全的内部培训机制,在运营分公司内部营造相互
学习、相互交流的学习氛围,使分公司的内部培训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特制
定本细则。
1.2 内部培训是指由人力资源部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的培训活动。
1.3 参加内部培训是公司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员工参加内部培训的次数和听课的情况以及
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优、晋升等的依据之一。
1.4 本细则仅适用运营分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1.5 本细则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培训计划的申报与制定
2.1 运营分公司各部门(车间、室)按季度提报各车间(室)的培训项目,部门内部举
办的培训项目同样按规定填写《内部培训计划表》(见附录A),报送给人力资源部门复核。
2.2 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各部门(室)提交的《内部培训计划表》,并参照运营分公司工
期计划及实际情况,对培训课题、培训讲师、培训时间和培训场所设备以及参加培训人员等做出
合理、统一的安排,制定出相应的《分公司内部培训计划》(附录B)。
2.3 人力资源部门将于培训举办时间提前两周下发《内部培训通知单》(附录C)到分
公司相关部门(室)该通知单经培训主办部门签收后交回人力资源室。
2.4 各部门(室)应依照培训通知安排好工作日程,培训师应该提前编订好讲义,做
好充分准备,保证培训按计划举行。
2.5 如果由于客观原因而使培训不能按计划进行,其相关部(室)培训网络负责人需
提前2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以便重新调整计划。行文类别及方式自行确
定。
2.6 人力资源部门完全按照《分公司内部培训计划表》制定内部培训班次,如果由于工期
计划变动或分公司阶段性工作重点转变,需要增加计划外的内部培训班次,培训直接主办部
(室)应在培训举办日期前的2 个工作日以分公司内部联系单的方式将增加培训计划的请求
报送人力资源部门。(时间以联系单的签收日期为准)
3 培训的组织管理
3.1 每周举办1~2 期内部培训,形式为专题讲座,时间安排在下午2:30 分开始,培训场
所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定以后提前通知培训师和参训人员。
3.2 计划安排授课的培训师应根据参训人员的实际需求,制作难易适度的专题讲义,数量
约为2 个课时合100 分钟左右(50 分钟/课时)。
3.3 培训中需要的设备(手提电脑和投影仪)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使用,但要在培训
讲课的一天前通知,以便做好设备的安排准备工作。
3.4 员工参加内部培训必须在《学习人员签到表》(附录D)上签到,参训人员不准迟到、
早退,不准随意外和接听手机,以免影响其他受训人员的听课及培训师的讲解,人力资源部
门将严格做好考勤记录,做为员工日常考勤的参考。
4 培训的考核评估
4.1 对培训师的考核评估
4.1.1 培训师授课之前应充分备课,并将授课材料(包括书面文档和ppt 演示文稿)报送人
力资源室备案。授课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随机抽取数名学员(4 人以上)分别填写《培训师
考评表》(附录E),从培训师的仪表仪态、专业知识和技能、课程充实性和实用性、教学方
法应用、讲课思路与逻辑性、演讲技巧等九个方面进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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