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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立嘉义启智学校个别化教育计画实施要点-台北市立启聪学校.doc

发布:2017-04-18约4.59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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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PAGE 7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個別化教育計畫實施要點 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 特殊教育各階段啟聰學校(班)課程綱要。 目的: 因應學生個別差異,提供適確的教學,滿足學生的需要。 提示教學的參考藍圖,使教師有所依循。 親師溝通教養觀念,共同研訂個別教學計畫,實現教學目標。 提供學生接受特殊教育之相關設施與資源的服務。 作為學生於各領域學習成就的評量方式與標準之依據。 配合校園網路,落實教學管理,提昇教學績效。 基本內容: 根據正式或非正式的測驗資料,評述學生目前的表現,並以評量的方式了解學生的需要與學習的起點。 採用行為目標敘述學生年度長、短期目標,訂定評量標準,並以精確可觀察的方式加以評鑑。 詳細說明學生所需要的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設施的項目和方式。 訂定個別化教學服務起訖日期,明確工作進度。 依據個別化教育方案實施評量,以檢核達成預期目標或修正補救教學策略。 參加人員: 學生。 學生之父母或監護人。 全體教師。 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師、心理輔導人員、語言治療人員、物理治療人員、職能治療人員、聽力師、社工師(能結合社會局社工人員到校定期輔導問題家庭)……等。 本校行政人員。 學者專家。 其他有關人員:如(內科、心智科、耳鼻喉科、復健科:能與醫院結合派醫生到校定期檢查需要醫療介入的學生)醫師、護士、助理人員(醫療團隊)等。 個別化教育流程及說明: 流程: 建立學生基本資料 (以生態學的觀點) 各領域起點行為評量 (baseline assessment) 訂定IEP長程目標(以一年或一學期為原則。根據學生基本資料 及起點行為評量的結果) 訂定IEP短期行為目標(根據每一個IEP長程目標) 訂定具有評鑑標準(Criteria)的教學計畫(根據每一個IEP短期行為目標) 執行教學計畫與記錄評鑑結果 評鑑結果滿意則繼續執行教學計畫 評鑑結果不滿意則修正教學計畫 仍不滿意則需檢定行為目標是否適當 達成行為目標,並進下個教學目標 說明: 1.學生綜合資料: 包括:(1)基本資料。(2)基本技能資料表。(3)健康資料。(4)家庭狀況。 (5)教育資料。(6)心理測驗資料。(7)出缺席紀錄。(8)社會環境 需求評估。 2.各領域起點行為的評量: 實用語文領域:包括接受性語文(聽、讀)與表達性語文(說、寫)及 手語(表達、接受)、肢體語言等能力。 休閒教育領域:包括育樂活動(體育、康樂活動)、藝術活動(音樂、美 勞)及休閒活動(休閒態度與技能)等能力。 社會自然領域:包括社會人文(指社會關係、人文規範、政治、經濟、 法律)、環境與資源(指認識自然環境、社區環境、環境 維護、行動能力、資源利用、科學應用)等能力。 實用數學領域:包括基本概念(組型、數、圖形與空間)。 生活教育領域:包括知動能力、自我照顧及居家生活等能力。 職業生活領域:包括職前技能、職業知識、職業態度、職業技能等能力。 相關服務。 增強物旳選擇與應用技巧。 3.長期目標: 依據學生個別發展起點行為,擬定學生學習的方式或行為目標。 以學生未來生活之迫切需要,擬定技能學習的順序,並將其納入各學習領域中。 依據學生在各領域的需要,分別擬定各領域的長期目標。 召開會議由相關人員(教師、家長、專業人員、學校有關行政主管)討論修訂後,請家長認定簽名同意。 配合學校行政及教學上的需要,以學年或學期為一階段擬定之。 4.短期目標: (1)根據每一個長期目標及教學時間與課程的先後順序逐一編列。 (2)由任課教師會同相關人員擬定。 (3)短期目標要明確敘述學生所學技能、進行教學場所、教學時間、評量方 法、評量者與預期的結果。 5.教學計畫的擬定: (1)任課教師及相關人員根據短期行為目標擬定教學計畫。 (2)教學計畫包括教學對象、教學者、教學場所、教學形態、教學方式、教 學資源、教學回饋、教學提示、評量方法與預期成果。 (3)教師可依教學上的需要使用「工作分析教學法記錄表」、「形成性評量記 錄表」、「團體教學活動計畫與評量記錄表」或其他記錄表格。 6.教學評鑑: (1)包括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 (2)教學過程中採取形成性評量的方式,由任課教師針對教學的內容,作有 系統的持續性評量,並作成教學決定。 (3)評量需註明評量方式(指口頭測示、觀察、操作測驗、紙筆測驗等),評 量標準(含協助/提示與預期達成之百分比),評量結果(指超過標準、 通過、不通過)。 (4)期末針對學生每一領域的學習情形,做一次總結性評量。 (5)總結性評量應包括下列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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