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 0470-二零一六《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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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0470-2000
批准部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代替SY4070-1993
批准 日期:2000-03-31
实施 日期;2000-10-0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的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输送其他介质的钢质管道跨越工
程的施工及验收也可参考使用;本规范不宜用于沿已建桥梁铺设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1.0.3 管道跨越工程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0.3的规定。具备总跨长度、主跨长度之一条件即可。
表 1.0.3 跨越工程等级
工 程 等 级 总跨长度 (m) 主跨长度 (m)
大 型 妻300 ) 150
中 型 多100--300 多50-150
小 型 100 50
‘0.4 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现行水利、河道、航运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
0}5 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设计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2 材料、配件的检验
2.0.1管道跨越工程用材料、配件的材质、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材料代用时,必须经设计、建
设、监理单位同意,并出具材料改代单。
2.0.2 材料及配件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出厂质量证明
书、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0.3 对工程所用的材料、配件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应进行检查,同时进行实物人库验收,并作好记
录。当对其质量有怀疑或设计有复验要求者,应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0.4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配件应作好标识,并妥善保管。
2.0.5 跨越工程用钢管在施工前应做外观检验,其表面不得有裂纹、褶皱、重皮以及超过壁厚允许偏差
等缺陷,如有坑槽、刻痕、压扁、夹层等缺陷应修复或切除,但修复后不得降低钢材强度。
2.0.6 对有缝钢管的焊缝在防腐或组焊前按钢管制造标准应逐根进行外观(目视或用放大镜)检查,对
其质量有怀疑时,应反映给供货单位处理。
2.0.7 型钢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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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470-2000
I 无裂纹、夹层、重皱、折痕、扭曲等缺陷;
2 表面锈蚀、坑点深度不得超过。.5mm.
2.0.8 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
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应按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理化指标或力学性能试验,合
格后方可使用。
2.0.9 施工前钢丝绳应逐根进行外观检验,不得有断丝、扭绞,其表面不得有锈蚀及压痕等缺陷。
2.0.10 每批水泥必须具有出厂试验报告单,方可进人施工现场,不合格的或过期受潮水泥严禁使用
2.0.11焊材应按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进行检验,焊条药皮不得有受潮、裂纹、脱落变色等现象。
2.0.12 跨越工程用防腐、保温材料不得有过期变质、受潮等现象。
2.0.13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前不得对蜂窝、裂纹、掉角及其他缺陷进行修
补。其外观质量应符合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的规定。
2.0.14 工程用索具的制造和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基础施工
3.1 施工测量
3.1.1施工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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