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2014).pdf

发布:2017-05-08约1.4万字共2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2014)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 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 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要求。本要求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一、组织管理 (一)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 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 技术咨询、指导工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 医疗机构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 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 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 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 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 二、基础措施 1 (一)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 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 (二)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其受到患 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清洁用 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清楚,定位放置。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 剂浸泡灭菌。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 一灭菌。 4.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5.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层医疗机构设消毒供应室的,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消 毒供应中心第 2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2-2009)规定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并使用 2 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5.8.1.压力蒸汽灭菌”节选见附件1)。没 有设置消毒供应室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经地级市以上卫生计 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 行清洗、消毒和灭菌。 (五)无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应当分区放置。无菌物 品必须保持包装完整,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以及 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号等标识,按灭菌 日期顺序置于无菌物品存放柜内,并保持存放柜清洁干燥。 (六)从无菌容器中取用无菌物品时应使用无菌持物钳(镊)。 从无菌容器(包装)中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入无菌 容器(包装)内,应重新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购入 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 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并进行质量验收, 建立出入库登记账册。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 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 可疑产品时不得使用。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 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使用后的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八)应根据消毒对象选择消毒剂的种类,所用的消毒剂必须 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3 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文件,建立进货验收和 出入库登记账册。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范围、方法、 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 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保证消毒效果的可靠。具体选 择原则和适用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WS/T 3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