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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处居民医保科服务流程.doc

发布:2017-02-25约2.67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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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处居民医保科服务流程 服务事项 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医疗费用 报销、异地转院办理 负责单位 医疗保险处居民医疗保险科 办事人员及权限 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异地转 院办理:陈子玉、刘芬、曹龙 科室负责人:谭世辉 医疗费用报销:熊冬娥、傅建山、罗岸勋 科室负责 人:谭世辉 办事依据及收费标准 《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株政发[2011]6 号)、《株洲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株政发[2013]9号)、《株洲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株人社发[2014]63号)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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