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地上管线安全管理措施.docx
地下地上管线安全管理措施
(一)日常管理巡查
1.加强和各单位沟通配合工作。
2.现场交底明确管线的位置埋深与地铁工作坑的关系,必要时安排人员在现场配合管道权属单位开挖探坑、查明信息管道准确位置。
3.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有违反信息管道安全的行为权属单位有权制止,直到停止施工工作。
4.设专人看管,值班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自觉性,要树立安全意识,确保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二)管线保护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支托结构必须落在坚实稳定可靠的支撑上。
2、管线在其下面的原状土开挖前支吊牢固,并经检查合格后,再采用人工开挖其下部土方。
3、管道漏水时,必须修理好后方可悬吊。跨越基坑的管道较长或接口有断裂危险时,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悬吊或直接架在钢梁上。
4、在施工过程中,对刚性悬托管线进行监测,管线上观测点的数量征求管线主管单位的意见,一般在每节管线上设一观测点,观测标志可用抱箍直接固定在管线上。
5、工程施工时,不得碰撞管道悬吊系统或利用其做起重架、脚手架或模板支撑。
6、支吊管线依据管线的类型分别设立一定的安全保护区域,严禁机械设备靠近。
7、加强施工管线监控,根据不同的管线,建立各类管线的管理基准值,通过监控量测及时掌握管线变形状况,及时调整施工工艺,确保管线保护管理在可控状态有效进行。
8、管线暴露措施
铸铁管保护的重点是管的接口。施工必要时可在地面开槽使相应的铸铁管暴露。对于其它承插式接口铸铁管,在有条件的地方将接口处的暴露。其目的是可以做到有的放矢,一旦出现漏水、下沉过大等现象时可以随时处理,缩短抢修时间,确保其正常运行。
9、对邻近的地下管线作严密的沉降观测,发现沉降量达到报警值时,即对管线下地基作跟踪注浆,防止管线过量沉降。
10、针对地上电力线路应考虑限高,以防各种机械或测量人员作业或经过时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