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09级保研加分细则(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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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本科生2009级
申请保送研究生资格综合表现考核实施办法
说 明
1、本办法适用于已申请参加学院保送研究生工作的同学。2、分数考核时间为大一至大三。3、申请所有项目均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获奖证书等时间在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内。4、目前所进行的满分为100分,最终将按照各个专业的具体要求转换成满分为5分的综合表现分。5、本次评分工作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执行,由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成立考评小组进行审查和考核。6、本评分细则解释权归化工学院学工组。
实施细则
基础项目(45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团员青年标兵
六、其他(5分)
对本细则一至五条没有涉及到的项目,但能证明综合能力,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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