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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pptx

发布:2018-12-21约3.99千字共4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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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一、工程合同的基础知识;2、工程合同的分类;(2)按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和数量划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分包合同 注意:对于全部的建设工程任务,总包人应当及时对发包人负责,对交由分包人完成的部分工程,总包人应当与分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从付款方式划分: 总价合同:工程量不算太大,且能精细计 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 风险不大的项目 单价合同:适用范围较广 成本加酬金合同: 需要立即开展工作, 或新型工程项目,或工 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未 确定的项目 ;二、工程合同管理;2、??程合同的体系;3、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 ;对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 一方面是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建筑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另一方面使建筑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4、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组织设置: (1)对于特大型的、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大、争议多的项目,在工程中,有些承包商聘请合同管理专家,或将整个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委托给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大大提高了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但是费用较高。 (2)对于大型项目,设立项目的合同管理小组,专门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3)对于一般的项目,较小的工程,可设合同管理员。并在负责人指导下进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而对于分包商,或者工程不复杂的承包商,工程上可不设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而将合同管理的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职能人员。 ;三、合同违约和索赔; 2、发生索赔的原因: 造成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合同文件存在的缺陷、工程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业主方拖延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发生特殊风险和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因素等原因。 ;3、索赔的方法: 索赔费用均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 一般采用分项法: ①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就是引起哪些项目的费用损失; ②计算各类项目损失值; ③将各类费用项目的计算值列表汇总,得到总的索赔费用值。 ;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风险及对策; 第二,只有从合同而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单独存在的有效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法单独存在的。 第三,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遗漏的条款往往是违约责任。 ; (2)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过程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都很重视,但是一旦合同签订完成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霞视,甚至于忽视了这项工作。; (3)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内容变更 主体变更 ; 合同变更的目的: 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能够更好地履行和保证一定目的的实现。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由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应该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结果导致了损失。;(4)存在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特征无合法有效的合同主体。主要表现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包括无营业执照的组织或个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无效合同的后果: 首先,因工程分包商无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资格而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发包人要依法承担本来应有分包人承担的欠款支付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等责任。 其次,需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5)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滞后,合同观念淡薄。 工程承包合同制在西方已经推行了100 多年,在我国则是近20 年的事。受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我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相对滞后, ;(6)合同管理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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