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及困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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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共行政的質素
4.1 正如本署的使命宣言所述,本署調查工作的一個
重要目標,是提高公共行政的服務質素和水平。為達致
這個目標,本署會在完成查訊及調查時,提出意見及建
議。本署欣悉,所提出的大部分意見及建議都已獲得所
涉機構接納(參見第三章第 3.19 段)。
第四章
成效
及困難
4.2 本署會跟進所提出的意見及建議,直至有關機構
落實相應措施,使運作及服務得以明顯改善為止。他們
採取的措施大致可歸納如下:
(a) 制定更清晰指引,使運作更一致和有效;
(b) 改進跨部門的協調安排;
(c) 改善處理市民查詢╱投訴的措施;
(d) 改善服務的措施;
(e) 訂立較合理的規則及收費;
(f) 為市民提供更多更清晰的資料;以及
(g) 員工培訓。
有關機構在本年度採取的一些改善措施實例載於
附件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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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每年,我們都把申訴專員年報提交立法會省覽, 《公開資料守則》
而政府當局亦會向立法會提交《政府覆文》,撮錄所涉機
4.6 《申訴專員條例》賦予本人權責,就有關違反
構為落實本署的建議所採取的行動,並匯報最新進展。
政府《公開資料守則》的投訴進行調查(參見第一章
附註 1)。根據規定,若有市民提出要求,除非有《守則》
以調解方式處理投訴 列舉的適當理由可以不公開資料,否則各政府部門須向
4.4 《申訴專員條例》賦權本人在不涉及或只涉及輕 他們提供所管有的資料。《守則》適用於所有政府部門,
微的行政失當的個案中,可以透過調解方式處理投訴 包括那些沒有納入《申訴專員條例》附表1第I部,
第 2.21 段 而本人無權就一般行政失當事宜對其展開調查的機構
(參見第二章 )。本人相信,我們可以更積極
地採用這種另類排解糾紛的方式處理投訴。 (例如警務處及廉政公署)。
4.5 在本年度,我們檢討並更新了安排調解的程序, 4.7 在本年度,我們接到共39宗涉嫌違反《守則》
鼓勵本署人員選擇適合的投訴個案,最後以調解方式解 的投訴。雖然數字較上年度減少,但與過往數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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