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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科研工作管理,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促进科研力量的整合,更好地推进我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项工作,充分调动与发挥我院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我院的科研水平和学术水平,并使我院的科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我院特点,科研工作应以教育教学(含实践教学)研究、高职教育模式研究、产学研合作模式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主,同时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应用基础理论的研究,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生产实践中急需的课题作为首要研究任务。同时,重视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工作,充分发挥我院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院科研工作实行主管院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负责制。主管领导对科研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决策,重大问题报学院会议决定。职能部门为学院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学术活动管理科研工作量考核等学院每年召开一次科研工作会议,研究学院阶段性科研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各系(部)每年召开一次科研工作会议,落实学院科研工作的有关要求,解决本部门科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是科研工作管理的重要环节指导下科研及校企合作处、财务处是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立项资助下拨的各类科研科研成果包括科学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及软科学研究成果三大范围内的学术论文、著作、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究报告等。科研成果的管理包括成果的鉴定评审和验收,成果的登记推广应用奖励存档及保密。
鉴定后鉴定利用工作时间或学院条件(包括有形和无形条件)完成的成果,以及经学院管理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形成的成果,均为职务性成果,其所有权属于学院。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职务性成果,否则,一经查出,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利用工作时间或学院条件(包括有形和无形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或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发明,所有权属于学院。专利申请人所缴纳的各项费用可在研究项目经费中支付。对于没有研究经费而确有较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可向,批准后在学院科研专项经费中支付,专利实施后,在收取的转让费中作为成本扣除归还。科研工作填报科研工作考核表》各系部填报情况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职工评优、奖励、学术交流活动批准批准实施。本办法自之日起。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科研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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