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电镀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达标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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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电镀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
达标手册
常熟市电镀行业限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
前 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镀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根据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电镀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涉及的环境管理体系、一厂一档、一厂一图和环境保护信息公示栏、标识、标记相关要求作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 1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示有关要求 2
三、企业排放口规范化设置有关要求 4
四、企业固体废弃物管理有关要求 15
五、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有关标志标识 20
六、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 20
七、企业一厂一图有关要求 25
附件1:工业企业环保“一厂一档”基本信息表 29
附件2:范例:×××××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30
附件3:范例:×××××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8
附件4:范例:××××××企业环保承诺书 41
该手册相关内容可从“常熟环保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
一、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
1、企业应设立环保机构或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
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网络,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要求,定期研究解决企业的环境保护问题,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1)企业的环境管理网络应包括企业环境管理主要责任人(一般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环境管理具体负责人(一般应由企业分管厂长或副总担任)和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机构及相关专兼职人员组成(其中应明确1名企业中层领导担任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企业环境管理网络应在企业环境保护公示栏上予以明确;
(2)企业环境管理网络相关组成人员应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尤其是涉重金属废水治理设施的管理团队中必须至少有1名毕业于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3)企业环境管理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和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要求见附件,并在环保机构相关办公室上墙明示。
2、建立全面、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规范各项环保制度,如企业环境综合管理制度、企业环保责任制度、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示有关要求
企业应在厂区醒目处设置《××××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环境保护组织网络、生产工艺流程、企业环保承诺、厂区平面布置图(含废水、雨水排放口位置、环境应急设施位置等信息)、污染治理基本情况、治理工艺及流程、污水管网图、雨水管网图等。
如下图所示
三、企业排放口规范化设置有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有关规定,对企业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和固废贮存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
1、按规范建设排污口
(1)企业须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放口,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2)废水排放口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a、一家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污水、清下水(或雨水)排放口各一个,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放口,须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已有多个排污口的,必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管网、排污口归并整治;
b、废水、清下水排放口应设置明渠、采样井等便于环保部门监管的采样点;
c、排放含有汞、镉、铬、砷、铅、镍、银、铍、苯并芘、放射性等一类污染物的废水,还应在产生该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专门设置排放口及采样点;其余污染物应在总排放口设置采样点;
d、排放一类污染物或日排放废水或清下水100吨以上的排污单位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单位,必须在废水排放口和清下水排放口分别安装流量计并定期计量校准。
(3)废气排气筒的设置原则:
a、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气筒(烟囱)(不论其是否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合并成一个排气筒(烟囱);
b、有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气筒(烟囱)高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凡有条件的,均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改为有组织排放;
c、排气筒(烟囱)应设置便于监管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废气净化装置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和《污染源统一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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