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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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两部分内容。项目立项要求如下:
一、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充分考虑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需要,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要求,在继续做好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区市,以资金为引导,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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