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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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景、风景资源、风景名胜区 1.风景(landscape, scenery) 广义的是指大自然的风光美景,是人类情感渗入自然的产物,能够引起人们美感的大自然的一角。 风景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人们审美感受的自然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审美空间环境。 2.风景资源(scenery resource) 一般是指天然的自然风景资源;国家建设部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对风景资源下了明确的定义:“风景资源系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人文古迹、革命纪念地、历史遗址、园林建筑群、工程设施等人文景物和它们所处环境以及风土人情等”。 3.风景名胜区 (landscape and famous scenery) 风景名胜区系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游览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命名、划定范围,供人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二、风景名胜区的分级与管理 风景名胜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三级。 分级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统一标准。 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由市县建设部门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省建设部门备案。 具有一定欣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环境优美,规模较小,设施简单,以接待本地区游人为主的定为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省级风景名胜区 由市县人民政府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建设部备案。 具有较重要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景观有地方代表性,有一定规模和设施条件,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定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 national park of China) 由省人民政府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国务院审定公布。 具有重要的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景观独特,国内外著名,规模较大的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三、几个相关概念 1. 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 是美国最先提出的,国家公园的含义非常广泛,狭义的国家公园是专指国家天然公园,即自然资源保护区,广义的国家公园则包括国家历史公园,即人文资源历史古迹保护区及国家游乐胜地,即大自然野外游乐区。美国在1872年建立了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Yellow stone national park)。 2.自然公园(Natural Park) 是由日本提出的。它包括原始自然环境保护区、自然环境保护区、国立公园、国定公园、都道府县立自然公园、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是中国特有的称法,国外相应地称为国家公园或自然公园。 3.风景名胜 (famous scenery, famous scenic site) 著名的自然或人文景点、景区和风景区域。 4.景物(view, feature) 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的个体。 5.景点(feature spot , view spot) 由若干相互关联的景物所构成、具有相对独立和完整性,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元。 6.景区(scenic zone) 根据风景资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人观赏需求而将风景区划分成的一定用地范围。 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往往将整个地域空间划分成风景区——景区——景点——景物若干层次,逐层进行规划。景区是对风景区按照风景资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览需求的不同而进行的空间划分。景区是仅次于风景区的一级空间层次,它有着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和精确的用地范围。景区包含有较多的景物、景点和景点群。 7.游览线(touring route) 为游人安排的游览、欣赏风景的路线。 四、风景区与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三者,都可开展旅游活动,都有“风景”,但它们的定义、性质、作用、要求等却有显著区别。其规划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机构职能也都有根本的差别,这是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作人员必须明确的概念。 旅游区 从范围上比较 旅游区与风景区不同,一般以一二个风景为主体,联系其他风景游览地区,组成一个在地域上并不连片,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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