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内容和技术要求-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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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一期)-榆中校区能耗监管平台建设
招
标
文
件
兰州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6年月日
经教育部和兰州大学批准,现对“兰州大学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一期)—榆中校区能耗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一期)—榆中校区能耗监管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LDHQC-2016-011-GK
项目主要内容: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系统一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5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须提供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系统(或同类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所投主要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报名时须提交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检察机关近两月内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须提供近三年同类工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管理科(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4A室)报名,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公告链接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
(1)法人代表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代理授权书、同类工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企业为本次施工现场派驻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的有效票据原件。
(2)投标人注册地所在地检察机关近2个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3)报名时所带材料需现场核查原件(副本或正本),同时提交复印件两份。
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否则将不接受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在正式报名购买的同时,还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每个投标人一个采购项目只需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汇款和转账均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和帐号,不接受个人帐户,且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通过银行电汇或转账报名的,在办理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项目编号、标段号及标书费或者投标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如:“LDZCC-2015-001-01投标保证金”、“LDZCC-2015-001-01第一标段标书费”、“LDZCC-2015-001-03第三标段标书费”字样。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办理电汇或转账,不能放在一笔中进行。
1.本项目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2.转款方式(不接受现金):
2.1投标人从其企业的基本账户中转出。
2.2 投标人通过银行电汇。
2.3支票支付。
3.收款单位开户信息
单位名称:兰州大学
开户户名:兰州大学
开户行:甘肃省兰州市工商银行天水路支行
账号:2703002409026413243
4.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到账时间不得晚于报名截止时间。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预计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9时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室
若有变更,会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发布。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活动实施部门联系方式
实施部门: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报名事宜)、孙老师(质疑事宜),
联系电话:报名0931-8912831,质疑8912932。
电子邮箱:高老师:zbgl@,
孙老师:zbk@ 。
2.项目技术联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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