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233-2018CN 水面舰船螺旋桨脉动压力测量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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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FL 1517
CB 1233—2018
代替 CB/T 1233—1994
水面舰船螺旋桨脉动压力测量方法
Measurement method for pressure fluctuation induced by propeller of surface ship
2018-12-28发布
2019-03-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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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es 综院
( 刮 ) 内 置 防 伪 码
真 品 标 识 道 防 仿 置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发 布
I
CB 1233—2018
前 言
本标准代替CB/T 1233—1994 《水面舰船螺旋桨脉动压力测量规程》。
本标准与CB/T 1233—1994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
a) 标准名称改为《水面舰船螺旋桨脉动压力测量方法》;
b) 修改了测量条件;
c) 增加了测量设备的要求;
d) 增加了船厂提供开孔的保障条件;
e) 修改了测量点的位置;
f) 增加了数据分析方法。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 二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 芳、施小勇、宋明太、黄红波、马 琳。
本标准于1994年8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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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1233—2018
水面舰船螺旋桨脉动压力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面舰船螺旋桨诱导的船体脉动压力测量试验的测量条件、测量设备、测量程序和测 量内容、数据分析方法、测量报告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面舰船螺旋桨诱导的船体脉动压力测量试验。民用船舶的相应试验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B/Z 189 水面舰艇实艇快速性试验方法
CB/Z 251 实船激振试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脉动压力pressure fluctuation
螺旋桨在船体尾流场中运动而诱导的螺旋桨上方船体表面的压力脉动。
4 测量条件
4.1 试验前需船厂配合在被测船螺旋桨上方船底板指定位置开设脉动压力传感器安装孔,并在试验结 束后将测量孔进行永久密封处理。
4.2 试验海区水深不小于舰船平均吃水的5倍;海况不大于3级;
4.3 试验时螺旋桨转速应保持稳定,操舵角在±2°以内;
4.4 舰船装载应尽可能接近测试工况排水量;
4.5 上述条件如不能满足时,应在报告中予以说明。
5 测量设备
5.1 一般要求
所有仪器仪表均需在计量有效期内,且经现场检查无异常后方可用于试验测量。
5.2 桥式压力传感器
膜片直径小于10 mm; 在水中的响应频率不小于2.0 kHz; 量程不小于200 kPa; 非线性度不大于 0.5 %FS。
5.3 直流放大器
桥压最大允许误差小于0.1%FS; 频响不小于10kHz; 非线性度不大于0.05%FS; 放大倍数不小于 1000;具有低通滤波功能。
5.4 振动传感器
按照CB/Z 251的要求。
5.5 转速传感器
用安装于螺旋桨桨轴的旋转编码器或光感应器产生连续脉冲测量螺旋桨转速。
5.6 数据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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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1233—2018
通道数不少于脉动压力传感器、振动测量传感器、转速测量要求的数量且具有同步测量功能,采样 率大于10 kHz。
6 测点布置及安装要求
6.1 螺旋桨叶梢正上方(12点钟位置)的船体上设一测量点。
6.2 在6.1测点的前后左右0.15D(D 为螺旋桨直径)范围内分别设一测量点,各测量点尽量与6.1测 点等距。
6.3 有模型脉动压力测量数据时,实船测点建议与模型试验时的测点数量及位置保持一致。
6.4 如有需要可以增加测量点。对于单桨船,测量点建议布置在桨前0.8D、桨后0.6D, 左舷0.8D和 右舷0.8D 的区域内。
6.5 压力传感器的受压面与船体外表面相平,压力传感器的受压面应浸没在水中,图1 所示为压力传
感器安装图。
6.6 为了与船体振动的计算比较,可在6.1测量点位置测量垂向和横向的振动(可选)。
7 测量程序和测量内容
7.1 将测量传感器、放大器、采集系统按图2采样框图连接。
扭矩传感器
扭矩传感器
多通道采样器
振动传感器
脉动压力传感器
脉动压力传感器
脉动压力传感器
脉动压力传感器
信号放大器
信号放大器
信号放大器
信号放大器
数据采集 分析器
转速测量器
可选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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