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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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工作检查方案
一、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是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提高土地登记公信力和权威性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部一直高度重视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颁发了一系列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文件,并于2003年、2006年分别组织了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从整体上看,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土地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登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土地登记的程序、内容、方法等进行了完善创新,对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清理查找存在的问题,纠正不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维护土地登记的公信力。
同时,通过,了解各开展情况总结实践中成功经验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促进。
〔〕开展情况情况建设附件2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汇总表一
省(区、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
县级行政区名称 检查宗地数 不规范宗地数 其中不规范登记情况(宗地数) 其中违规登记情况(宗地数) 已纠正不规范登记宗地数 登记机关不符合法律规定 登记程序不符合规定 土地确权登记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申请登记资料不齐全 登记档案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 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土地 登记表格及土地权利证书 土地登记表格填写不规范 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土地登记发证 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土地登记发 证 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它税费的 土地登记发证 按照土地价款缴纳比例 分割登记的土地登记发证 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办理登记发证 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 登记申请要件的土地登记发证 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 土地登记发证 协议出让地价低于出让 底价的土地登记发证 擅自违反规划改变用途的土地登记发证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而设定抵押登记 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 登记权利人同意办理抵押登记 查封登记未解除办理抵押登记 其它违规登记 合计
附件3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汇总表二
省(区、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
县级
行政区名称 土地登记持证上岗情况(个) 土地登记代理(个) 土地登记信息化 建设情况 因登记机关错误登记 引发行政诉讼或复议情况 从事登记工作
人员总数 持有上岗证书总人数 在岗人员中持证人数 未持证上岗 人数 上岗人员继续教育 人数 持有土地登记代理资格证 人数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数 实现土地登记信息化管理的机构数 (个) 行政诉讼或复议数量(件) 败诉数量(件) 赔偿金额(万元) 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合 计
说明:1.持有上岗证书总人数:是指本单位取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书的总人数;
2.上岗人员继续教育人数:是指2003年2月至2010年12月上岗人员中累计继续教育培训人数;
3.持有土地登记代理资格证人数:是指本单位取得全国土地登记代理资格证书的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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