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试验项目和取样规样规定附录A(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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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参考表 附录A
序号 材料名称
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试验项目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1 水泥 (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2007)
(2)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3)复合硅酸盐水泥
(GB175-2007) 必试:安定性、
凝结时间
强度
其它:细度、
烧失量、
三氧化硫、
碱含量、
氯化物、
放射性、
氧化镁
(1)散装水泥:
①对连续供应同一种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吨。
②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秤取不少于12公斤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
①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吨。
②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秤取不少于12公斤的水泥作为试样。 2 掺合料 (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2005 必试:细度、
烧失量、
需水量比、
含水量、
三氧化硫、
游离氧化钙、
安定性
其它:放射性、
强度活性指数、
均匀性
碱含量 (1)以连续供应的200吨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不足200吨按一个编号论,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算。
(2)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3)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公斤。 (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2008
必试:密度、
比表面积、
活性指数、
流动度比、
含水量、
(1)矿粉出厂前按同等级进行编号取样,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的矿粉以200吨为一批,不足200吨按一个批次计,每一批为一个取样单位,每一个编号为一个取
序号 材料名称
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试验项目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2 掺合料 (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2008
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DB/T29-129-2005 三氧化硫
其它:氯离子、
烧失量、
碱含量 样单位。
(2)散装取样按GB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
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取样,每份试样总质量至少12公斤。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3)袋装取样从每个编号中任意抽取10袋,从每袋中分别取样不少于1公斤样品,试样混合均匀后,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2 掺合料 (3)天然沸石粉
JGJ/T112-1997 必试:细度、
需水量比、
吸铵值
其它: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
碱含量 (1)以相同等级的沸石粉每12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120吨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不少于1公斤)。
(2)袋装粉取样时,应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中各取样不得少于1公斤,按四分法所取平均试样。
(3)散装沸石粉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取10份试样,每份不少于1公斤。然后所取平均试样。 3 细骨料 (1)天然砂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必试:颗粒级配、
含泥量、
泥块含量、
氯离子(有氯离子污染的砂)
其它: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
有害物质含量、
碱活性检验、
坚固性、
氯离子、
有机物含量、
轻物质含量、
云母含量、 (1)使用单位应按砂或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立方米或3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2)当砂或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1000吨为一验收批。
(3)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 序号 材料名称
相关标准、规范代号 试验项目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3 细骨料 (2)人工砂或混合砂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必试:颗粒级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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