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钢规修改通报第3篇拟修订内容-中国船级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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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
海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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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篇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20年月
目 录
第11章 轴系与螺旋桨 3
第2节 轴系 3
第 12 章 轴系振动与校中 3
第 2 节 扭转振动 3
第11章 轴系与螺旋桨
第2节 轴系
本节表 11.2.2.1(不同轴的设计特性系数)中修改部分内容适用于签订建造合同在2015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
不同轴的设计特性系数C 表 11.2.2.1
具有下列型式的中间轴 对在发动机外的推力轴 具有下列型式的螺旋桨轴 整体连
接法兰 液压无键套合联轴器 键槽 径向孔 纵向槽 在推力环处向外等于推力轴直径的部分,其余部分可按圆锥减小到中间轴直径 在轴向轴承处,此处滚柱轴承用作推力轴承 无键套合或法兰连接的螺旋桨轴 有键螺旋桨轴 适用于11.2.2.3规定的螺旋桨轴长度以前的螺旋桨轴或尾管轴到尾尖舱舱壁部分的直径 1.0① 1.0⑦ 1.10②⑤⑧ 1.10③⑤ 1.20④⑤ 1.10 1.10 1.22 1.26 1.15 注 :①法兰根部过渡圆角半径应不小于0.08 d。
②至少在键槽及从键槽两端延伸到0.2d的长度范围内,C取1.10。在这个范围以外, 轴的直径可以减至以C=1.0的计算直径。键槽底部横截面的过渡圆角半径应不小于0.0125d。
③至少在孔及从孔两边缘延伸到0.2d的长度范围内,C取1.10。在这个范围以外, 轴的直径可以减至以C=1.0的计算直径。镗孔直径应不大于0.3d。
④至少在槽及从槽两边延伸到0.3d的长度范围内,C取1.20。在这个范围以外,轴的直径可以减至以C=1.0的计算直径。一般槽长度应小于0.8d,宽度应大于0.1d,内径应小于0.8d。槽的末端圆角不小于槽宽度的一半,槽的数量应不大于3°平均分布;当槽的数量为3时,各槽应120°平均分布。
⑤当遇到轴上有多种型式时,则其修正时,多个系数应连乘计算。
⑥其中d为以C=1.0时计算所得的值。
⑦当轴的扭振应力超过持续许用扭振应力90%时,则套合直径应增大,如增加直径1~2%。
⑧对设有转速禁区的轴系,一般不采用键槽。第 1 章
第 节
形状系数CK 表12.2.3.3
中 间 轴 推 力 轴 螺旋桨轴和尾管轴 整体连接法兰 过盈套合联轴器 键槽(圆锥连接) 键槽(圆柱连接) 径向孔 纵向槽 在推力环两侧 在轴向轴承处滚柱轴承用作推力轴承 无键套合或法兰连接的螺旋桨轴 有键螺旋桨轴 适用于11.2.2.3规定的螺旋桨轴长度以前的螺旋桨轴或尾管轴到尾尖舱舱壁部分的直径 1.0① 1.0① 0.6 0.45 0.50 0.30② 0.85 0.85 0.55 0.55 0.8 注:①对于多圆弧过渡的中间轴,如所用的Ck值大于1,则应提供试验依据或使用经验,且应经CCS认可。
②形状系数0.3为满足表11.2.2.1注④中的限制条件情况下的近似值。如槽尺寸超过表11.2.2.1注④的限制,则形状系数Ck按下式计算:更精确的形状系数Ck值可通过有限元直接计算方法或者按下式计算:
式中:scf ——应力集中因子,指最大局部主应力与倍名义扭转应力(依据无槽的带孔轴计算)的比值。按下式计算:
l ——槽长度,mm,mmd ——轴的基本直径,mmd0 ——轴的实际孔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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