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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在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第二条 本科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章 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院院长组成的学校毕业论文领导组,指导全校毕业论文工作。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检查、考核、总结以及毕业论文检测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参加的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
(二)组织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三)负责毕业论文的选题与开题管理。
(四)为学生查阅资料和科学实验提供必要条件。
(五)组建本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
(六)组织和监控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和答辩工作。
(七)审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2)、毕业论文成绩,并填写相关表格。
(八)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
(九)负责按时提交需检测论文,并及时向学生反馈检测结果,督促未通过论文检测学生修改论文。
(十)做好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分析与总结。
第三章 毕业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第六条 毕业论文的选题
选题是确定毕业论文所要研究的学术问题,是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毕业设计的第一个环节。
(一)选题原则
1.基本性原则:题目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特点,能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
2.实践性原则:题目应体现理论与实际结合,注重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适度性原则: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际情况。
4.一人一题原则:本科生毕业论文应一人一个题目,以避免内容重复,保证独立完成。
5.因材施教原则:指导教师应有意识地引导有潜力的学生研究专业综合性课题,以锻炼其综合能力、自学能力、探索和钻研能力,适应社会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
(二)选题程序
1.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拟定毕业论文选题指南,每年的选题数应不少于学生数的1.2倍,更新不少于70%。
2.学生在自主选题的基础上,由指导教师指导确定毕业论文题目。
3.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毕业论文选题,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题目要求
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规范、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如有特殊要求,可加注副标题,副标题前加破折号。
第七条 毕业论文的开题
开题是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根据所选题目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认真指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
(三)各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进行开题答辩,开题答辩通过后学生方可开始论文写作。
第四章 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第八条 学生应按照如下规范要求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工作:
(一)学生按照开题报告的设计,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开展实践或调研活动,认真撰写毕业论文。
(二)学生应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与格式规范》(附件3)要求进行毕业论文工作。
(三)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
(四)毕业论文的篇幅应不少于8000字(不含图表、程序和计算数字);制作毕业设计的专业,设计说明书篇幅应不少于6000字(不含图表、程序和计算数字);外语类专业的毕业论文应用外文撰写,篇幅不少于5000个单词。
(五)学生必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制法令,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技术权益。
2.严格遵守科学研究学术基本规范,杜绝伪造、抄袭、剽窃、篡改等行为。
3.严禁请他人代写毕业论文或代他人写毕业论文。
4.严禁将集体的研究成果当作自己的毕业论文使用。
5.严禁其它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6.坚持文责自负,对毕业论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毕业论文的指导
第九条 指导教师主要由校内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第十条 各学院要合理安排教师毕业论文的指导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0篇。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学生正确选题。
(二)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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