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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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12 — — PAGE 2 — — PAGE 1 —接收编号: 接收编号: 企标( )第 号接收日期: 年 月 日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备 案 号: 四 川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备 案 登 记 表企业名称 成都湘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标准名称 松茸调味罐头 标准编号 Q/XRS0001S-2011 四川省卫生厅 制填 表 说 明1.本表及所有备案资料均须打印。2.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食品标准名称松茸调味罐头标准类型制定(√ ) 延续( ) 变更( )适用的食品以新鲜或盐渍的食用菌为主要原料,添加花生调和油、酿造酱油、味精、白糖、五香粉、胡椒面、花椒面、花椒油、豆豉、辣椒面,经清洗、切片、脱水、调味、包装、杀菌制作而成的调味食用菌罐头食品生产企业名称成都湘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温江区万春镇红星村7组 电 话(座机、移动 编611133 传 真028 联系人周雪梅本企业标准主要内容与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标准对比情况本企业标准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地方标准(包括本地和外地)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际和国外标准标准名称(包括标准号)Q/XRS0001S-2011松茸调为罐头GB 7096食用菌卫生标准原料要求以新鲜或盐渍的松茸为主要原料应符合GB 7096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无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生产工艺要求松茸→清洗→切片→脱水→调味→包装→杀菌应符合GB 7096的规定终产品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理化固形物/(%)≥75酸价(以脂肪计)/(mgKOH/g) ≤3.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0.25铅(Pb)/(mg/kg)≤1.0镉(Cd)/(mg/kg)≤0.2总砷(以As计)/(mg/kg) ≤0.5总汞(以Hg计)/(mg/kg) ≤0.1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20二氧化硫残留量/(g/kg) ≤0.05锡(mg/kg)≤250总砷(以As计)/(mg/kg) ≤0.5总汞(以Hg计)/(mg/kg) ≤0.1微生物应符合4789.26的规定无其他内容 — PAGE 16 — — PAGE 8 — — PAGE 6 —备案单位承诺书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单位承诺:一、本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内容、所附的资料(包括研究和检验数据)均真实,并符合《食品安全法》。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按照本备案标准生产的食品不含有未经许可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三、本单位将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本备案单位保证所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确认后在各项前的□内打“√”)√1.以本企业标准为依据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要求。√ 2.所提交的备案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3.食品原料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未使用非食品原料,未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未使用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5.生产工艺安全可靠,不会对食品产品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 6.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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