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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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附註(續) 裕元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年報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1. 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
本公司之最終控股公司為寶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寶成」),該公司於臺灣註冊成立,其股份於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本集團之賬目及記錄乃以美元為單位,而本集團大部分交易均以美元結算。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其主要附屬公司之業務載於附註39 。
2. 近期頒佈會計準則可能產生之影響
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自二零零四年以來頒佈多項新訂或經修訂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
計準則」)、詮釋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下統稱「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二
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除外。本集團並無
於截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提早採納此等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適用於協議日期為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之業務合併。本集團並無訂立協議
日期為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之任何業務合併。因此,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對本集團截至二零零
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並無任何影響。
本集團已著手評估其他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影響,並確定下列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可能對經營業績及
財務狀況之編製及呈列方式構成重大影響,現概述如下:
業務合併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適用於本集團,原因為本集團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
之後並無業務合併。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後,收購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之商譽攤銷
將會終止。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之累計商譽攤銷分別33,200,000美元、3,600,000美元及
700,000美元將予撇銷,而商譽成本將相應減少。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後,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
於儲備確認之負商譽1,300,000美元及商譽151,400,000美元將解除確認,並就保留溢利作出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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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期頒佈會計準則可能產生之影響(續)
金融工具
可換股債券
香港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披露及呈報」規定,包含金融負債、股本及嵌入衍生工具之複合金融工具
發行人須追溯應用該條文,以按初步確認基準將複合工具分類為相關部分,並就該等部分個別列賬。於二
零零五年十月一日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32號後,負債及保留溢利分別減少38,300,000美元及19,200,000
美元,而可換股債券儲備則增加57,500,000美元。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分類及計量
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金融資產分類為「按公平值計入溢利或虧損之金融資
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及應收款項」或「持至到期金融資產」。預期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
將導致賬面值38,400,000美元分類為非流動資產之證券投資,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按公平值
30,800,000美元,重新分類為可供出售投資,而保留溢利則扣除7,600,000美元。
衍生工具
所有屬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範圍內之衍生工具須於各結算日按公平值列賬,不論其是否被視為持作買賣
或指定為有效對沖工具。就指定為有效對沖工具而言,該等衍生工具之公平值變動於產生期間之權益確
認。就視為持作買賣之衍生工具而言,該等衍生工具之公平值變動於產生期間之損益確認。採納香港會計
準則第39號預期不會對本集團之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構成重大影響。
酒店物業
香港詮釋(「香港詮釋」)第2號「酒店物業之適用會計政策」規定擁有人經營之物業須根據香港會計準則
第16號「物業、機器及設備」分類為物業、機器及設備,因此,可採用成本模式法或重估模式法列賬。追溯應
用香港詮釋第2號預期會導致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之物業、機器及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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