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X7-产品检验报告.pdf

发布:2017-05-23约7.61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报告编号: QD14011PF8301 检 验 报 告 常温下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 产品名称 轿车 产品型号 JX7200L 受检单位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 强制性检验 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注 意 事 项 1.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请尽可能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 验单位提出。 验单位提出。 6.送样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检验单位地址电话: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 电 话:023 邮政编码:401122 受检单位地址电话: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中大道319号 电 话:0791-3806666/0791-3876671 邮政编码:330200 国家机动车质量 报告编号: QD14011PF8301 检 验 报 告 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共 3 页 第 1 页 样品名称 轿车 商 标 江铃牌 型号规格 JX7200L 检验类别 强制性检验 受检单位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生产单位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送样者 吴礼华 送样日期 2014年6月1日 样品数量 1 生产日期 2014年4月 GB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 检验依据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 检验项目 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Ⅰ型) 段)》 经检验,该样品符合GB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的要求。 检 验 结 论 签发日期: 2014年12月10日 备注 —————————— 批准: 审核: 主检: 国家 机动车质量 报告编号: QD14011PF8301 检 验 报 告 监 督 检 验 中 心(重庆) 共 3 页 第 2 页 一、 检验结果 (单位:g/km) 标准限值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 符合性判定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