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单独招生简章-南京第九中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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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均在C级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人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理工
40
4140
2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理工
20
4140
3
汽车电子技术
3
理工
40
4140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理工
20
4140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文史
20
4140
6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理工
10
4140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文史
10
4140
8
市场营销
3
文史
40
4140
合计
200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 HYPERLINK
3.报名时间、地点:
(1)1月20日至1月25日网上报名。
(2)4月14日至4月15日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6号)现场确认。
4.考试费:60元/生。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并缴纳考试费。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免考政策的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和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②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考生号)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分科类填报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
四、考核
(一)考核内容
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形式为笔试,实行联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考核内容
考核科目
成绩
考核时间
考核组织单位
文化测试
语文、英语、数学
A、B、C、D等级
3月22日
考试院、各市招办
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
总分200分
4月16日、17日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免考政策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3A1B及以上的考生,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和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申请免考文化测试。免考文化测试考生,只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其中文化测试科目等级按A级95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60分,计入总成绩。
(一)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二)录取原则
按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30、25和20分。获得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20、15和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四)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1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15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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